强直性脊柱炎的临床筛选标准
发布于 2013/08/22 11:21
发布于 2013/08/22 11:21
强直性脊柱炎的早期诊断无论是罗马标准还是纽约标准,在特异性和敏感性方面都不能满足强直性脊柱炎的临床诊断需要。因此许多学者致力于研究新方案的设计。比如AndreiCalin等在1977年提出的“强直性脊柱炎临床筛选标准”就有代表性,其优点在于抓住了炎症性腰痛的临床特点,对强直性脊柱炎的特异性和敏感性较高,分别达到了85%和95%,一直被医家延用至今。
强直性脊柱炎的临床筛选标准
(1)40岁以前发生腰腿痛/不适
(2)隐匿发病
(3)病程>3个月
(4)伴晨僵
(5)症状活动后改善
诊断:符合5项标准之4项以上者,临床可诊断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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