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难治性癫痫诊断标准

发布于 2015/12/17 10:32

癫痫是一种发作性疾患,是脑内神经元过度放电所引起的阵发性脑功能障碍,小儿癫痫发病率大约3‰~6‰,其中约1/3使用药物难以控制,称为难治性癫痫,目前难治性癫痫尚无统一的诊断标准,Schmidt提出儿童难治性癫痫评分标准:

1、0级使用一种非一线抗癫痫药物(AEDs),与剂量无关。

2、Ⅰ级使用一线AEDs,低于推荐剂量。

3、Ⅱ级一线AEDs,在推荐剂量范围。

4、Ⅲ级一线AEDs,血浆浓度在治疗范围。

5、Ⅳ级一线AEDs,最大耐受剂量。

6、Ⅴ级一种以上一线AEDs,最大耐受剂量。

7、Ⅵ级一种以上一线AEDs,最大耐受剂量及数种二线AEDs。

0~Ⅱ级为医源性难治性癫痫,Ⅲ~Ⅵ级为真正的难治性癫痫,对于这类癫痫的治疗仍以药物治疗为主,若多种抗癫痫药物联合治疗仍没有取得很好的治疗效果,需要尽早考虑手术治疗或其他治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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