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疗对牛皮癣的疗效

发布于 2015/12/18 16:57

光疗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中、重度牛皮癣的方法,治疗2周内可产生临床效应。过度暴露产生的紫外线滤光镜红斑是常见的副作用,重复或长期应用可能导致皮肤过早老化等,而肿瘤发生的风险可能与口服补骨脂素治疗或局部补骨脂素、紫外线治疗相关。治疗的实用性受到治疗场所、经济情况、个人因素和医生及患者时间等方面的限制。

光疗推荐用于中、重度牛皮癣的诱导治疗,特别是皮损广泛者,但各种射线的副作用必须仔细衡量。补骨脂素治疗后患皮肤癌的风险大于紫外线。因其实用性低,长期治疗累积紫外光剂量增大可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光疗不适合用于长期治疗,但与局部维生素D3类似物联用可提高反应率。准分子激光治疗仅限于个别皮损的靶治疗。

治疗前,医生必须对患者皮肤进行全面的检查,特别注意有无黑素细胞痣(尤其是发育不良的黑素细胞痣)和皮肤肿瘤。患者必须被告知治疗的副作用和潜在的远期风险—特别是可能增加患皮肤癌的风险。要考虑患者户外活动会增加额外的紫外线暴露时间。治疗时需签署书面同意书。医疗文书应记录治疗反应、副作用和伴随治疗等。在开始口服补骨脂素治疗前需进行眼科检查。紫外线治疗的剂量单位为J/cm2或mJ/cm2,增加剂量时必须规律监督紫外线红斑。需用紫外线墨镜保护眼睛。如长期暴光部位(面部、颈部、背部和手)或生殖器部位无皮损,则应进行保护。治疗期间要做好充分的防晒。每一个疗程结束后,紫外线治疗的累积剂量和治疗次数应详细记录并告知患者。高紫外线累积剂量患者应进行终身定期的皮肤癌相关检查。

起始剂量:紫外线为最小红斑量(MED)的70%,口服补骨脂素为最小光毒量的75%,洗浴或药膏补骨脂素照射剂量一般为最小光毒量的20%~30%。可根据紫外线红斑的程度增加剂量。

有光敏性皮肤病、皮肤肿瘤和免疫抑制的患者不能进行光疗,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补骨脂素。不良反应有红斑、瘙痒、水疱及恶性肿瘤的发生,补骨脂素治疗可产生恶心。某些药物可导致光毒性和光变应性。补骨脂素不可与环孢素A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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