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药物流产你需符合的3大条件

发布于 2019/10/04 20:30 复禾健康

药物流产是指在怀孕早期不须手术,而用打针或服药的方法达到人工流产。应用药物使妊娠终止,是近20年来的最新发展。目前适用于终止8周以内的妊娠。

药流的符合条件、停经在49日以内,确诊为早孕,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有子宫穿孔史、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

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

禁止药流的条件、米非司酮药物禁忌:内分泌疾病(如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肝或肾功能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等。

前列腺素药物禁忌: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过敏体质者。

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

可疑宫外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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