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对妊娠有影响吗
发布于 2016/06/30 17:14
发布于 2016/06/30 17:14
淋巴瘤现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他是比较常见的肿瘤,有良恶性之分,良性的淋巴瘤对人体没有多少伤害,但是恶性的话,可能会让患者失去生命。
妊娠对淋巴瘤的自然过程无影响,但是对患淋巴瘤病情不稳定或正在治疗的女性病人,妊娠会带来极大的不利。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妊娠可对已患淋巴瘤的母体带来过重的负担,甚至促使疾病迅速恶化。
2、可增加母体感染和产后出血的机会,感染的原因是淋巴瘤侵犯骨髓、免疫器官,以及化疗、放疗导致具有正常功能的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低下,全身抵抗力下降;出血的原因可能为淋巴瘤侵犯骨髓所致的血小板下降,亦可能为纤维蛋白原过低或有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
3、诱导治疗及缓解后维持治疗,长期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有诱发妊娠毒血症的可能。
4、虽然胎盘具有天然免疫屏障作用,能阻止母子交叉传递疾病,婴儿并不因母亲患了淋巴瘤而罹患淋巴瘤,但是妊娠早期(3个月内)给予强烈的化疗可能引起胎儿发育延缓、畸胎(如法乐四联症、无脑儿等)、死胎、早产或流产。
5、胎儿出生后发生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
6、在治疗上,因为要考虑母婴双方的安全,常须减少或停用必要的抗肿瘤治疗药物,故可能延迟淋巴瘤的治疗及影响疗效。
对于男性病人,经放射治疗及大量化疗后可有精子缺少或畸形,故可直接影响生育质量。
前面向大家介绍过,淋巴瘤的主要病变之一是淋巴瘤细胞的广泛侵润而造成的损害,这在生殖系统也不例外,再加上接受放疗、化疗时射线及药物的进一步损害,均可能使卵巢及子宫内膜等组织受到破坏,故女性病人生殖能力减低而不易受孕。然而,淋巴瘤病人一经治疗达到缓解后,生育能力还是可以恢复的。近年来由于淋巴瘤治疗的不断进步,缓解率提高,生存期延长,多数病人在缓解期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因而在缓解期内怀孕的可能性也增多。实际上,如上一问所介绍,淋巴瘤合并妊娠的危害还是很大的。因此,生育年龄患淋巴瘤的妇女,即使病情完全缓解,也应该在两年内避免怀孕通常主张服用雌激素类避孕药,既能预防受孕,又能减轻血小板减少而加重的月经过多。
因此,当妇女患上淋巴瘤时,是不适合生育的,并不是不能生育,可以在淋巴瘤治愈两年后再考率生育。孕妇若是患上淋巴瘤则要适当的用药,以免对胎儿造成伤害,或者可以考虑先结束妊娠治疗淋巴瘤,等淋巴瘤治好了两年后再考虑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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