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想要怀孕要怎么办

发布于 2016/11/07 11:31

梅毒患者想要怀孕要怎么办?医生提醒说,若已婚妇女曾有不洁性交史或得过梅毒,在她想要孩子之时,最好先到医院做全面检查,以确定性病是否治愈了再怀孕

若以前和最近都有过婚外性交史,最近又怀孕了,虽然没有明显的临床表现,但这样的妇女一定要做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同时还需做梅毒试验和FTAABS或TPHA试验,如有一种类型试验是阳性,则要作驱梅治疗。如果妊娠3个月检查为阴性,仍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治疗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原来是健康的孕妇或曾患梅毒但已治愈的孕妇,如果性关系紊乱,在妊娠末3个月时再次感染上梅毒,其血清学检查也可能是阴性的。所以,孕妇若在妊娠后期确有婚外性交史时,在妊娠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以防后患。

已妊娠的梅毒妇女如果未经治疗,将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因为早期梅毒孕妇体内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强,妊娠后将有50%的胎儿未足月死亡或虽足月但生下来是死婴,称为死胎或死产;另50%生下来皆为患梅毒婴儿若是早期潜伏梅毒的孕妇,因其临床没有任何表现容易被忽视,其实在孕期内同样具有传染性,怀孕后的后果是20%生下死胎,40%的婴儿患有梅毒,仅20%可能是正常的婴儿。晚期梅毒孕妇生下来的小孩约有20%是死胎,10%为梅毒婴儿,70%可能是正常的婴儿。

综上所述,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必须在出生时、生后第一个月、1岁内每隔3个月,1-2岁内的每半年作梅毒血清学检查,证实阴性才能放心,出现阳性则应作治疗。

梅毒孕妇可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妊娠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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