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尿病筛查什么时候做

发布于 2025/06/27 12:53

孕期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若存在高危因素可能需提前至孕早期或重复检测。筛查方式主要有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检测等。

孕24-28周是胎盘激素分泌高峰期,此时胰岛素抵抗最明显,筛查准确性较高。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需空腹8小时后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值。空腹血糖检测则仅需测量晨起未进食时的血糖水平。部分医疗机构可能采用随机血糖或糖化血红蛋白作为初筛手段,但确诊仍需依赖标准葡萄糖耐量试验。

存在妊娠糖尿病史、肥胖、高龄妊娠、多囊卵巢综合征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即进行筛查。若孕早期筛查结果正常,仍需在24-28周重复检测。筛查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刻意节食或剧烈运动影响结果。检测当天清晨禁食禁饮,避免吸烟、咖啡因摄入,静坐等候采血期间不宜过多走动。

妊娠期糖尿病可能增加巨大儿、早产、子痫前期等风险,确诊后需通过医学营养治疗、血糖监测及适量运动管理血糖。产后6-12周应复查葡萄糖耐量试验,评估糖代谢恢复情况。哺乳期仍需注意膳食平衡,控制精制糖和饱和脂肪摄入,定期监测血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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