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制售假药案32人在京受审 全部为快递送货

发布于 2012/09/12 17:41

彭某等人为生产、销售假药专门成立公司,通过快递向患者邮寄假药,涉案金额达3900余万元。

昨天,彭某等32名被告人,因分别涉嫌生产假药罪和生产伪劣产品罪,在北京石景山法院受审。

据了解,该案为北京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7·16”特大制售假药案,此前已有21人获刑。

举报牵出特大假药案

检方介绍,2010年7月,药监部门接到举报称,根据报纸广告,从某“糖尿病研制中心”邮购了治疗糖尿病的药品止渴降糖胶囊。服用后感到极度眩晕,甚至都不能正常站立。

药监执法人员送检后认定,该药应按假药论处。

警方介入后,确认北京天顺天利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天顺天利公司)有重大嫌疑。2010年11月,警方在该公司起获涉案金额高达3900余万元的假药,并控制众多涉案人员,仅石景山公安分局就刑拘了68人。

被告人为卖假药成立公司

昨日,此案中的32名被告人在石景山法院受审。

检方介绍,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间,曾某伙同彭某等人,为生产、销售假药而合资成立天顺天利公司,雇用他人非法生产各类假药,并在报刊、互联网上刊登虚假广告,通过邮局、快递向患者邮寄“止渴降糖胶囊”等药物,其非法添加的西药成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检方认为,彭某等人的行为分别涉嫌生产假药罪和生产伪劣产品罪。

该案预计庭审3天

团伙成员交代,这些药品大多是将买来的各种中西药粉研磨后,随意组合,再装入事先准备好的胶囊里,配上精美包装后销售。

该案被告人之一江某的辩护律师黄长勇为被告人做了罪轻辩护。他认为,江某仅为负责包装药品的打工人员,对药品真假无从知晓,既没分利,也没能拿到工资,希望法院从轻量刑。

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本次庭审预计持续3天。(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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