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剖腹产子后死亡 男友向医院索赔70万

发布于 2012/10/19 11:29

四川来福州打工的女青年阿玉(化名),在仓山众和医院剖腹产下女儿小宝(化名)后,还来不及多看宝宝几眼,就离开人世。院方坚称自己诊疗过程规范、无过错。小宝的父亲宋先生为讨说法及获得赔偿金,只得和医院打起官司。

剖腹产后母死子平安

据宋先生介绍,2009年6月,他和阿玉在晋安区打工时认识,不久便同居,但一直没去办结婚证。去年,阿玉怀上了他们的“爱情结晶”。今年1月底,阿玉接近预产期。宋先生带着她到位于仓山区洪湾路的仓山众和医院检查。宋先生是从朋友口中得知这家医院的,听说这里的诊疗价格比大医院低。

医生经过检查发现胎位不正,建议剖腹产。手术是1月30日下午做的,阿玉生下女儿小宝。到了下午6点,阿玉出现昏迷,抢救后没多久就死了。

宋先生说,阿玉死后,他悲痛欲绝,要求众和医院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封存病历。但院方只请来民警为医院维持秩序,并将尸体移往附近大医院的太平间存放了事。在他的强烈要求下,院方才于次日上午给他复印了部分病历材料,至今未向他发出死亡通知书。

司法鉴定确认宋先生是小宝的生父,宋先生遂以小宝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众和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阿玉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小宝的抚养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70多万元。

院方认为无医疗过错

众和医院的有关负责人则认为,发现阿玉术后昏迷,他们就进行了及时的抢救,并无任何医疗过错。对于阿玉的死因,他们认为是羊水栓塞引起的。小宝出生至今,一直住在医院,医院为其买了奶粉,打预防针,还请了专人来照顾她。事发至今已经快9个月了,宋先生都没到医院看过女儿,实在说不过去。

对此,宋先生的解释是,他一个大男人,不知道如何照顾小孩,而且他还要工作,怕照顾不好。另外,小孩母亲是在众和医院出事的,在法院的判决结果没出来之前,医院理应妥善照顾小孩。

法院将择期开审此案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仓山众和医院曾两次被本报曝光:在今年上半年市卫生局开展的专项整治民营医疗机构行动中,该院被责令停业整改;在前段时间福州市医保中心查处违规医保定点机构的整治行动中,包括众和医院在内的17家医疗机构因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收费、无药品台账、无代取药记录等不规范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仓山区法院原定17日开庭审理此案,可由于一些原因临时决定延期开庭。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陈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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