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想要捐献器官程序繁杂 缺乏可操作性

发布于 2012/11/26 11:10

在中国,公民需要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或者已开通试点的省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经公证处公证自愿申请捐献登记,再等待其单位将捐献者信息登记至管理系统。相比德国医疗保险公司为所有年满16周岁的公民主动寄发书面问卷调查,以及美国各州在申请驾照时签署,在线签署,或在享受医保的过程中随时签署等多种方式,中国公民想要捐献器官,单是申请就相当复杂。

志愿者想捐献器官却捐不了

在杭州,只有10-20%的患者能做肾移植手术,大多数人等不到肾源,只好靠人工机体活着,每周都要做3次肾透析,每次700多元,简直就是钱堆出来的生命。

对他们而言,结束痛苦的最好办法就是进行肾移植。但这可能性在杭州实在是太小了。

难道真的没有人愿意捐赠器官吗?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

据邵逸夫医院眼科主任姚玉峰介绍,1990年,他曾参与组建浙江省第一个眼库———浙江医科大学眼库,当时由于宣传攻势猛烈,曾有5000名多志愿者登记表示愿意捐献角膜,但实际上,后来真正达成的一个都没有。近几年,每年都有七八个志愿者在省红十字会填写捐赠遗体的表格,但具体达成数也是零。

一方面是人体器官极度缺乏,另一方面志愿捐献者“有力无处使”,这种困境的根本原因,是杭州乃至全国都存在的问题:目前对器官捐赠仍然缺乏可操作

根源:“好的器官”无法及时合法取出

据了解,器官移植对器官的要求很高:眼角膜必须在死亡后数小时之内取出;其他器官如心、肝、肾等,更要在死者脑死亡、其他器官还未死亡之时就提取。

然而,捐献者填了表格后,就和医院失去了联系。他们分散在各地,如果是突发事件身亡,医生往往来不及了解他们是否有过捐赠申请;也有的自己填了表格,死后家属却反悔了。

但重要的是,如果是自然衰老死亡,八九十岁的,器官已老化,基本不能再用;五六十岁的,使用局限很大,只能捐给同龄人:对于自然死亡的捐赠者,要等上几十年,往往远水解不了近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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