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做双眼皮手术效果不佳主刀竟是口腔医生
发布于 2013/03/16 12:18
发布于 2013/03/16 12:18
前天南京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口气通报了40起2012年度典型维权案例,涉及到老百姓过日子的方方面面。请看记者为大家精心挑选的案例,学一学怎么应对这些日常消费中的维权纠纷。
案例一
割双眼皮的居然是口腔科大夫
2012年5月,夏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迈皋桥一家诊所做双眼皮手术。手术后,她感觉有一只眼睛的双眼皮不明显,要求诊所退还4600多元手术费。但诊所只同意退一半的费用,或者重做。夏女士不同意,便向栖霞区消协投诉。
经调查发现,被投诉的诊所全称为孙剑庭口腔诊所,没有美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离谱的是,为夏女士实施手术的医师,实际上是口腔科执业医师,也没有医疗美容的执业资格。
最终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该诊所向夏女士全额退还了服务费用。同时,栖霞区消协将这一信息反馈给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提醒】消费者在接受医学美容服务前,一定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的专业资格证书。
案例二
在温泉会所摔伤,找谁赔偿?
2012年8月,市民祝先生在汤山一家温泉会所洗浴时,不慎滑倒摔伤。温泉会所派人将他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在支付了1.6万元诊疗费用后,没有了音讯。祝先生认为,淋浴池周边地面太滑导致自己摔倒,会所应该负全部责任。江宁区消协汤山分会接到投诉后,赶到现场调查。调解中,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与温泉会所双方均有一定责任。首先,温泉会所放置了警示牌,但安全防范措施有缺陷;而祝先生未穿拖鞋,也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温泉会所向消费者道歉,并一次性支付后期手术费、营养费、交通费等5.5万元,含前期预付费用总计7.1万元,另赠澡券面值4000元。
【提醒】消费者在公共场所如果权益受损,要及时保存好票据以及人身财产受损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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