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幼儿接种疫苗患脑炎 起诉卫生所索赔8万
发布于 2013/04/16 15:44
发布于 2013/04/16 15:44
孩子接种疫苗后,没有预防疾病的发生,却患上脑炎并落下后遗症。小李的父母认为卫生所明知孩子第一次接种就有不良反应,却依然进行了二次接种,造成孩子病情加剧。为此,他们将卫生所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八万元。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小李的父母代其起诉称,2010年12月,他们带孩子到卫生所注射疫苗后曾出现发烧、咳嗽、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然而2011年3月,他们再次带孩子到该卫生所进行疫苗接种时,卫生所的工作人员未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明知孩子此前注射疫苗曾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下,未征询他们二人同意,在没有签署接种疫苗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即对孩子进行了疫苗接种,且同时接种了乙肝、脊灰、百白破三种疫苗。接种了上述三种疫苗后,孩子出现发烧、抽搐等症状,后经多家医院治疗,孩子被确诊为脑炎后遗症。
小李的父母认为,孩子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卫生所不但没有及时诊治,还继续进行疫苗接种,造成孩子罹患脑炎,并最终落下后遗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李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卫生所赔偿孩子小李的各项医疗费用共计8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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