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接种率低流行病学 六类人群最应防护
发布于 2014/11/07 08:29
发布于 2014/11/07 08:29
眼下正值秋冬季节,也是流感的高发期。为促进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降低流感所导致的发病和死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综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制定了《中国季节性流感疫苗应用技术指南2014-2015》(以下简称《指南》)。昨日,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在做客人民网时表示,预防是应对流感的关键因素,建议网友科学接种疫苗,为健康撑起一把“保护伞”。
六类人群最易感染流感病毒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对人类健康危害较重的呼吸道传染病,其抗原性易变,传播迅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可发生暴发疫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每年流感的季节性流行可导致全球300万到500万的重症病例,25万-50万的死亡。
曾光介绍,流感对孕妇、儿童、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危害尤为严重。其中,患有慢病的老年人是流感造成死亡的主要人群。老年人超过60岁后,感染流感病毒的几率随年龄而增高。而患有哮喘、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比同龄健康成人感染流感病毒后,更易出现严重疾病或死亡。美国一项研究显示,被诊断为“流感及肺炎”的患者中,患有慢性病的65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相关超额住院率,是同样具有慢性病的青年人的6-8倍。
值得注意的是,医务人员由于在日常诊疗活动中接触流感患者的机会较多,暴露于流感病毒的风险高于普通人群。研究显示,在感染流感病毒的医务人员中,75%以上的医务人员在出现流感样症状后仍继续工作,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会增加其他医务人员和就诊、住院患者及其家属的感染风险。
孕妇首次被列重点对象
国际上已有多项研究表明,流感对孕妇的健康危害比较严重。孕妇怀孕后由于机体免疫和生理上的变化,感染流感病毒后容易出现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其他器官的并发症。此次新版《指南》首次将孕妇纳入重点接种对象。
曾光坦言,过去我国并没有把孕妇作为倡导接种疫苗的重点宣传对象。“在我们国家,对孕妇接种一向比较保守。一对夫妇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就怕预防接种会引起一些麻烦,比如流产或者胎儿畸形。”
然而在2009年甲型H1N1流感爆发蔓延之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发现,我国育龄妇女因其住院的严重病例(入住ICU或死亡)高达51%;在死亡病例中占比20%。在流感大流行期间,孕妇出现严重疾病的风险是未孕的健康育龄妇女的3.3倍,孕中期和孕晚期出现严重疾病的风险进一步增加。“这是从血的教训中,通过临床和流行病总结出来最新的东西。”曾光说。
此外有限的研究显示,孕妇患流感还可对胎儿和新生儿产生影响,出现死产、婴儿死亡、早产和出生低体重等,孕早期感染流感则使婴儿发生多种先天性疾病的风险显著增加,如唇裂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由于现有流感疫苗不可以直接给6月龄以下婴儿接种,该人群可通过母亲孕期接种和对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接种流感疫苗,以预防流感。
我国流感疫苗接种率仅为2%
虽然流感危害大,高危人群广泛,但我国流感疫苗接种率却只有2%左右,而这一比例在发达国家能达到50%甚至80%。“一方面是对流感危害性的健康教育不够,另一方面是卫生系统,很多临床专家也不重视这个问题。”曾光表示。
提前预防比事后治疗要节省经济成本。一项覆盖我国29个省市的流感经济负担相关调查显示,流感门诊病例的直接医疗成本为156-398元/人,间接成本为198-244元/人。流感住院病例的经济负担明显高于门诊病例,直接医疗成本为4783元/人。“如果提前接种疫苗,便宜的只需要几十元一支,相当于一顿饭钱。”曾光说。
目前,季节性流感疫苗在我国属于二类疫苗,公民自费、自愿接种。部分地区(如广东珠海、浙江宁波和江苏苏州等地)将流感疫苗纳入医疗或社会保险的报销范围,个别地区(如北京、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等地)通过政府财政补助实施了特定人群免费接种政策。
那么,接种疫苗之后是否可以“一劳永逸”?曾光介绍,流感病毒的特殊性在于处于变化之中,能使人反复感染和发病,因此每年的疫苗组分会有差别。同时,人体接种流感疫苗后获得的免疫力会随时间衰减。临床试验的证据提示,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对抗原类似毒株的保护作用可维持6-8个月,也就是说,超过8个月流感疫苗保护身体的“威力”就会减弱。因此中国疾控中心建议,不管前一季节是否接种流感疫苗,仍需在当年流感季节来临前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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