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须知

发布于 2011/07/29 13:37

红斑狼疮是危害人们健康的最主要的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红斑狼疮中最常见的一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女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要注意自己的妊娠情况,下面我们看一下具体的事项。

有正常生育能力的女性狼疮患者应实行计划生育。安排最佳的妊娠时间是在狼疮静止期,虽然不能保证此后疾病一直处于静止期。应强调的是即使在静止期5-6个月后妊娠,仍有10%左右的患者狼疮突发。

疾病突发的可能性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关,病情越轻,突发的可能性越小。医生必须掌握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保留妊娠的指征。疾病活动期妊娠,特别是患有狼疮性肾炎患者,易于发生高血压或产前子痫。整个妊娠期及产褥期都应严密监测,积极治疗。患者应在系统性红斑狼疮专科门诊及产科门诊同时定期随访。

医生必须注意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的活动程度、妊娠并发症及胎儿发育情况,注意有无死胎。定期检查血、尿常规及血沉、C反应蛋白、补体,必要时作免疫学方面检查。如患者临床症状及实验指标提示患者病情有加重趋势,应尽早劝告患者终止妊娠。

上述是女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应注意的情况。遗传因素是红斑狼疮发病的原因之一,因此,女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妊娠情况,做好自己的保健护理工作,减轻系统性红斑狼疮带来的危害。

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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