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卫生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7大类28小类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一转眼“禁烟令”实施已快一年,执行情况到底如何?记者对省城的多家公共场所进行了探访,发现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依旧比较多。
公共场所仍有烟雾缭绕
4月20日晚8时,在太原市学府街的某网吧里,虽然在吧台和墙壁上均张贴有明显的禁烟提示,但很多网民依旧吞云吐雾。网吧工作人员也视而不见,一个小姑娘有些无奈地说:“有一两个人抽烟还能说一说,人一多就没法说了。”
4月21日的中午,在柳巷铜锣湾附近的一些饭店里,有消费者在就餐时吸烟,但没有餐馆的工作人员前去制止。“如果在店内禁止吸烟,客人可能会有抵触情绪,有些还是喝了酒的,你去管,难免会有冲突。”一位女服务员说。
公园、广场和公共汽车站点可以说是二手烟的“重灾区”。4月22日中午,在太原市西客站的公共汽车站牌下,人们肆无忌惮地吸着烟,周围草地里大大小小的烟头四处都是。
太原市火车站的状况比较好。4月21日,记者看到,在火车站候车大厅的墙壁上均有明显的 “禁止吸烟”标识,在候车大厅里也没有抽烟的旅客。而在火车站的站前广场上,吸烟者随处可见。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电影院。记者在柳巷的两家电影院里,没有看到有人抽烟,有一家还设置了消防安全岗,而影院的门外却有烟头散落。
控烟困难重重
据统计,全国有烟民3.56亿,而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群则高达7.38亿。虽然我国于2003年11月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正式生效后就开始控制吸烟,但成效甚微,吸烟率一直居高不下。截至2010年,我国已经有154个地级城市发布了本地区部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虽然这些地方法规大都沦为一纸空文,但太原市还没有相关法规的出台。
卫生部出台的《细则》由于缺少具体的惩罚规定,无法对违反者进行行之有效的责罚,加之惩罚力度偏低,执法主体模糊,执法人员数量有限等客观原因,使控烟面临非常大的执法难题。
有专家指出,造成控烟条款难以落实的原因既有我国传统文化中“烟酒不分家”的习惯,烟草是主要社交手段之一;也有市场经济发展中烟草业在国家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障碍;还有法律认识和执行监管方面的误区,有些人认为吸烟是公民的权利,主要靠吸烟者的自觉,国家无权加以限制。要在公共场所控烟可谓困难重重。
走出困境出路何在
今年3月26日,北京市出台了《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这部被专家称为全国最先进的控烟条例对室内场所进行了明确定义,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并且侧面有两面以上环绕的任何空间,包括电梯、走廊、地下通道、楼梯间等。还规定了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在世界无烟日,北京市拟禁止售烟。
同样,重庆市在前不久出台禁止出售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条卷烟的举措之后,宣布正式启动100%无烟环境创建目标,并将正式为控烟立法。
这些城市都拿出了控烟的决心,但条例制定之后,如何收到好的执行效果?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疑问。首先这里有一个谁来执法,如何执法的问题。在香港,控烟一开始是有一个99人组成的控烟办公室,后来又有其他部门共同配合。
“抽一根烟也就几分钟的事儿,你打电话举报了,警察来了,我也抽完了,有什么用呢?”一些烟民对此很不在意。在香港同样有可借鉴的经验,就是举报多了,这个场所就像上了“黑名单”,执法部门会加强抽查它的频度,一旦被逮到,将严格罚款。
控烟要拿出查酒驾那样的力度和决心,恐怕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收效甚微。有了顾客的举报、经营者的劝阻,对投诉较多的场所,执法部门会派人监督,一旦因为抽烟被罚,让媒体宣传曝光,肯定会有一种震慑作用。其实,面对庞大的吸烟人群和众多的公共场所,现代社会的管理绝不可能单独依靠政府的一支执法队伍来完成,而是应当发动全社会来共同负责管理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让每个人都认为拒绝二手烟是合理合法的,而且天经地义,控烟也就找到了走出困境的出路。(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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