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禾资讯

市场瓜子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176

3月16日,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在2011年1季度抽取的大米、食用油、面条、炒货食品、油角、煎堆、年糕、巧克力及其制品、糖果、腌腊肉、液体乳等11类应节食品中,有6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分别是4批次炒货和两批次食用油,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脂肪酸超标。

据了解,本次抽检验出二氧化硫超标的产品分别是广州市花都区雅瑶华强食品厂生产的贤哥香瓜子、新兴县马林食品有限公司的甘草黑瓜子、深圳市永联盛工贸有限公司的黑瓜子,还有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金林食品厂的龙岩花生。工商部门表示,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要求,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为还原剂,能起到护色、防腐、漂白和阻止维生素C的损耗等作用。瓜子、花生等炒货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之所以超标,主要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的存放时间,增加产品的外观美感而致。相关专家表示,长期低浓度接触二氧化硫可导致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病症。

此外,广东省佛山市汇庭粮油制品有限公司的南冠花生油则被验出脂肪酸超标。据了解,食用油中脂肪酸组成项目,是鉴别单一油品的特征指标项目,每一种单一油品,脂肪酸组成都有固定的范围,如果脂肪酸组成超出了这一范围,说明该油品不纯正,有掺假的行为,不排除部分生产企业为牟取暴利,把价格低的油品掺到价格高的油品里。

针对监测结果,市工商局已经依据《食品安全法》,对不合格食品的经销者进行了立案调查,下架不合格食品119.7公斤。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厂家(标称),告知当地质监部门处理。

分享给好友 分享给好友

上一篇 : 质检总局:18种含乳饮料中违规添加甘氨酸

下一篇 : 北京59批次食品昨日被市食品安全办责令下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