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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的“康阁斯”桌椅刚进家门就现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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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4月23日,南昌县消协接到消费者吴女士投诉,称其4月15日在“康阁斯”家具专营店看中了一套广东佛山产的精美大理石西餐桌椅,西餐桌桌面是大理石材料,桌架是不锈钢材质,同时配套购买有6把西餐椅,也是不锈钢材质。但是没买多久,这些不锈钢材质家具却开始出现锈迹。

4月15日吴女士花3300元在“康阁斯”家具专营店购买了一套西餐桌,可第二天她在擦西餐椅上的灰尘时,却擦下来大片银粉,而且掉了银粉的钢管处还露出了锈迹,吴女士怀疑不锈钢椅子存在质量问题,随后与商家联系处理此事,商家派人到其家中查看了情况,协商补偿其300元了却此事。可是后来,其余的西餐椅均出现了锈迹,吴女士遂向“康阁斯”家具店提出退货要求,在交涉无果后,吴女士便向南昌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与“康阁斯”家具专营店的负责人联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家具店销售家具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或出示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吴女士说:“在买西餐桌时商家没有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在调查中,“康阁斯”家具专营店向消协工作人员提供的也不是该西餐桌的检测报告而是同类产品的检测报告,还托词说家具产品是随机抽检的。最终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康阁斯”家具专营店全额退回吴女士3300元购货款,并承担退货搬运费100元。

对此,南昌县消协提醒市民在购买家具时,要求商家在单据上注明家具的名称、型号、颜色、材质等相关信息,主动索要并保留好发票、质保卡、产品合格证明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注明“三包”期限及其它口头承诺,要做到“白纸黑字”,为事后维权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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