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波:食品监管职责应回归一个部门
发布于 2012/05/10 18:17
发布于 2012/05/10 18:17
从“假葡萄酒”到近期被曝光的“瘦肉精”事件,2011年还未过去四分之一,食品安全问题,就一次次地被社会关注。对于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关专家认为,分段管理的模式应有所突破,因为它难以起到有效管理作用。
应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五年,我国将建设食品药品的质量追溯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以及监管执法和基层快速检测能力。
在昨日印发的重点工作安排中也明确表示,要加快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
也有专家提出,除了制度建设外,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者的惩罚力度,让造假者“付出足够的代价”,让涉嫌渎职者得到“依法严惩”。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海波认为,目前在食品安全事件中采取的是一对一的诉讼,如果消费者胜诉,企业只对这一名消费者赔偿。他认为,这种方式对企业处罚太低,食品安全案件应该建立起“集团诉讼”,一个人胜诉,企业就要对所有使用这一产品的消费者进行赔偿,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让造假者付出足够的代价”。
分段管理导致推诿
另有食品安全专家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在顶层设置上有所突破,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回归一个部门,以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的现象。
他以生猪为例,一只猪从养殖到餐桌,至少经历5个部门,其中养殖时归农业部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屠宰,到了市场则归工商部门管理,到饭店食堂上了餐桌,又成了卫生部门的责任,其间,又有质检部门的责任。
他说,最近被曝光的“瘦肉精”事件,体现分段管理难以起到有效管理的作用。(刘海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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