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卫生部网站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是我国首次制定,同时也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标准的出台,有望解决目前我国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
该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征集反馈意见。卫生部表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拟自标准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
该标准起草工作组依照本次整合完善的框架体系要求,对我国现行有效的的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清理完善,参考分析了CAC、欧盟、日本、美国等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并根据我国的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形成一套国家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加强标准的通用性。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其中国家标准140项,其他标准422项。
征求意见稿提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通用制定时需考虑以下6种因素: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原料中致病菌状况;加工过程对致病菌状况的影响;贮藏、销售和食用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食品的消费人群;致病菌指标应用的成本/效益分析等。
征求意见稿强调,无论是否制定致病菌限量,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降低食品中的致病菌含量水平及导致风险的可能性。
另外,此次标准中主要规定了17类食品的致病菌种类。该标准采用的分类方法与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的分类较为一致,有利于各种食品中致病菌的检测和预防。(陈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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