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经产检仍产畸形儿状告医院 院方称不能打包票
发布于 2012/10/22 17:50
发布于 2012/10/22 17:50
重庆沙区法院认定,生出缺陷宝宝是产前检查失误造成的;医生提醒,大家要理性看待产检,不要完全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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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能看出缺陷儿?
专家:不能完全排除
到底产检能不能看出缺陷儿?日前,重庆晨报记者联系了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妇产科主任胡珊。
胡珊认为,不论是系统彩超,还是三维彩超,都有其局限性,都不能百分之百保证能看出胎儿的所有异常,报告上写“胎儿未见明显异常”,是各个医院普遍采用的。关于软骨发育,胎儿要长到一定程度才能监测软骨发育情况,有可能孕妇去检查时,没到合适的时候,检查不出来是完全有可能的,即便是孕妇在孕期没有服药,胎儿也有可能出现一些不确定的异常。因此,大家应该理性看待产检,不要完全依赖。
32岁的孕妇袁霞(化名)到医院做产前常规检查,医院产检结论为“胎儿未见明显异常”,可到分娩时,她却生下了一个身患多种病症的“问题宝宝”。袁霞一家痛不欲生,将当初做B超检查的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相关费用2.73万元。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10月19日,沙区法院透露,袁霞的部分诉求得到法庭采纳,判决医院按照协议,在兑现协议第一条后,继续履行协议第二条,赔偿产妇1.69万元。
产检未见明显异常
袁霞算得上“大龄妈妈”了。2009年,她怀上宝宝时快32岁了。因此,一家人特别重视。怀孕4个月开始,她定期到位于沙坪坝的重庆爱德华医院做产检,并建立围产保健手册。
产检时,B超等各项检测均是“胎儿未见明显异常”。一开始,一家人拿着B超报告一头雾水,“未见明显异常”是什么意思?到底是可能有异常无法确诊,还是确定是正常的?左猜右猜,也猜不出名堂来。
问题宝宝吓坏一家人
直到当年11月23日,袁霞生产的头一天,产前检查依然没有发现任何状况。次日,袁霞在重庆爱德华医院实施剖腹产。
幼小的新生命却没有给家人带来喜悦,反倒差点把袁霞夫妇吓昏过去:孩子是畸形儿,体重不到5斤,而且四肢比正常宝宝明显短小,右脚明显内翻,左脚轻度内翻,看上去很不协调。
新生儿病患该医院无法救治,立即转到大坪医院,诊断结果给袁霞当头泼了一盆冷水:1.足月小样儿;2.先天畸形,先天性软骨发育不良,髋关节先天性脱位(后在上海诊断为多关节畸形);3.新生儿缺氧缺血性心肌损害;4.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
后来,夫妇俩给女儿取了个偏男性的名字,希望她像男孩一样坚强,勇敢面对生活。
双方曾达成赔偿协议
“天啊?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孩子将来一辈子可怎么办?”袁霞一家痛不欲生,难以承受如此打击。一怒之下,将当初产检说胎儿正常的医院告到了沙区法院。
双方争执不下,官司打了半年。今年7月,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法院经过对患者、医院双方充分咨询调查后认定,生出缺陷宝宝是产前检查失误造成的。袁霞和医院曾于2010年4月14日达成协议,由医院分步骤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这份协议写道:
1.退还袁霞在医院的全部产前检查费用,承担转到大坪医院治疗的全部医疗费以及在上海诊疗的自费部分(家长替孩子在上海办有保险),共计1.39万元。
2.后续的髋关节手术择期在上海做,其他检查治疗事项由袁霞夫妇自行安排。
3.关于婴儿智力问题或先天性软骨发育不良造成的其他问题,3—5年再做确认性鉴定,再协商责任性补偿。
4.产妇夫妇领取补偿金后,除协议已明确的事项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和方式,向医院提出额外的要求和纠葛。
双方签署协议后,医院按照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了1.39万元。
医院:约定不清难履行
履行第一条约定后,医院再没任何动静。袁霞告到法院,要求医院继续履行第二条协议,支付2010年4月到今年1月期间,她为治疗宝宝所花费的费用2.73万元。
而被告医院认为,这份协议约定不清,实在难以履行,尤其是第二条并未明确约定医疗期长短、医疗次数多少等问题,“不可能为她摊一辈子。”医院方的律师强调,产检本身存在一定风险,对胎儿进行先天畸形的影像学检查,主要是通过超声波检查进行,而由于医学技术的局限性,检查诊断存在误差是完全可能的,而造成这种误差,可能是检查医师主观经验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客观医学方面的原因,“不可能‘打包票’。”
判决:谁都没有赢
法庭认为,双方达成的协议,是针对袁霞在医院产检后分娩出缺陷孩子而对后续相关问题自愿达成的意思表示,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调查发现,袁霞给宝宝治疗髋关节的手术费和检查费,共计1.29万,同时还花4000元为孩子购买膝部固定支具,和治疗髋关节疾病有关,也符合协议内容。至于其他费用,法院没有主张。
最后,医院被判令赔偿1.69万元。(封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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