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地沟油导入“废食用油循环利用系统”

发布于 2012/12/11 10:25

日本把在烹饪以及食品加工中产生的废弃食用油,以及由于超过可食用日期等原因而废弃的食用油都定义为废弃食用油(Used Cooking Oil)。废弃食用油通常有两种约80%来自餐饮以及食品加工行业,另外的20%来源于一般家庭的日常生活。

按照日本政府要求,作为废弃食用油的主要生产者——餐饮以及食品加工行业,其所产生的废弃食用油必须完全被回收。

日本政府于1970年制定了《关于废弃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废弃食用油的回收、搬运和加工处理等一系列具体事宜,并于2008年进行修订。按照该法律的规定,食品加工等企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被规定为产业废弃物,作为产业废物的废弃食用油的排放、搬运和加工处理,都必须在该法律规定的产业废弃物的范围内,在政府的严格监管下运行。

为此,日本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都设置了环境政策局。该局负责管辖区内的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甚至细化到废食用油的回收据点的设立和运营。

而对一般家庭烹饪过程中产生的废食用油,日本政府也有明确的回收规定。各地方政府在办公网上明示家庭废食用油的分类和回收方法,并通过图解具体详细地介绍回收方法、时间和地点。此外,环境政策局还会印发大量的宣传手册,组织市民参观废食用油燃料化设施,加强市民的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的意识。

日本人习惯把炸过2、3次食品的油扔掉,但他们的环保意识非常强,很少有人把废食用油直接倒入下水道。日本政府把一般家庭产生的废食用油,列为一般废弃物中的可燃烧类垃圾。按照规定,民众需要把这类垃圾丢入可燃性垃圾袋。

为使液体的废食用油固化,日本人通常用市贩的食用油凝固剂凝固,尽管购买油脂凝固剂的费用要高于食用油本身;或用吸油纸、旧报纸汲取后作为可燃垃圾丢弃。如果只是随意装在瓶子里或塑料袋中丢弃,垃圾回收工人将拒绝收取这类垃圾。

最终,这部分可燃垃圾被运往垃圾处理厂焚烧。

光有好的回收系统是不够的。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在日本政府主导下,各大企业开始尝试废油循环利用。

如今,日本一些全国连锁的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开始和废食用油加工精炼企业合作,导入“废食用油循环利用系统”。通过废食用油的回收、利用和活用,把公司内部产生的废食用油加工成生物柴油,用于公司内部车辆所需燃料。

同时,日本政府和政府运营的研究机构也以各种形式,资助市民和各种民间团体开展废食用油回收再利用活动。以废食用油燃料化设施最为齐全的京都市为例,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京都就已开始在市民中普及废食用油炼制生物柴油的知识。2010年,京都市共回收了约19万公升的天妇罗(一种油炸食品)废油,通过废食用油燃料化设施,这些废食用油被制成生物柴油燃料,提供给市营公共汽车和垃圾回收车作为燃料使用,全年因此减少了约4000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继京都之后,其他城市也都纷纷加大一般家庭产生的废食用油的回收力度。2007年4月,德岛市开始对家庭废弃食用油进行回收。为促进回收工作,德岛市政府决定,每回收1公斤废弃食用油,政府将奖励12日元。而在名古屋市,天妇罗废油回收总量则从一年前的1299公升,迅速增长到了5335公升。回收后的废弃食用油被制成生物柴油燃料,供给市内3台垃圾回收车和2台市营公共汽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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