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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乐购超市:散装食品真正生产日期形同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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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日期2013年1月28日,保质期2013年2月4日

淮坊市市民王先生向本网反映说,潍坊乐购超市的散装食品存在食品即将到期却按生产日期对外销售的问题。>>超市员工自揭内幕:标签换一换“过期”变“新鲜”

据王先生反映,乐购超市里面糕点区的散装食品,保质期一般是7天,而在乐购购买的散装食品外包装上“保质期”却永远是购买食品的日期往后延7天。王先生觉得很奇怪,依照食品架上显示的生产日期,明明即将过期的食品,为何工作人员称重机打的小票上,保质期莫名就被延长了?

既然食品的分装日期就是生产日期,食品架上为何还要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如果消费者没有注意到食品架上的生产日期,岂不是很容易就吃了过期食品?

乐购超市到底是否也同样存在散装食品标签混乱的问题呢?28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潍坊乐购超市,在糕点区记者发现,该区几乎所有的散装糕点销售架上标注的食品生产日期均为1月23日,食品保质期为7天,也就是食品应该是2013年1月29日到期。

记者随即购买了一种散装食品,而工作人员称重后机打的小票上,保质期却成了2013年2月4日。记者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解释是现在是冬天,在外包装袋显示的时间之前食用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一般没有问题能保证所有的消费者吃了过期食品都没有问题吗?如果真的有消费者因为食用了在乐购购买的散装食品而食物中毒,这个责任谁来负?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王先生表示,食品安全问题不应该仅仅成为各大超市宣传的一句口号,而应该真正付诸行动,超市要为自己销售的产品负责,同样也要为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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