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小佳在摆摊卖早点时,被附近化粪池爆炸飞出的井盖碎片炸伤面部导致毁容。事发后,小佳将化粪池的管理单位北京首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3.6万余元。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小佳说,去年11月30日早,她和父亲在朝阳区太阳宫国展新座社区卖早点时,附近一个化粪池突然爆炸,飞起的井盖碎片击中其面部,造成其脸部皮肉开裂,上下颌骨均受伤,右胳膊和腿部等多处骨折。小佳后被送往医院抢救5天才苏醒,由于伤势严重,先后经过神经外科、骨科以及整形外科等科室实施手术救治,直至今年1月28日才出院。经警方调查,井盖的管理单位是北京首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井为化粪池,爆炸原因系沼气浓度过高所致。小佳认为,被告方作为井盖的管理者未对该井进行妥善管理,也未设立警示标志,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井盖爆炸。此事件给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一个如花女子因爆炸事故面目全非,并成为一个残疾人,被告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为此,小佳诉至法院索赔23万余元,同时表示对于误工、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待进行伤残鉴定后另行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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