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小孩感冒治疗却死亡 医院经济补偿17万
发布于 2013/05/08 15:57
发布于 2013/05/08 15:57
近日笔者获悉,7岁小孩因感冒在南充市东观中心卫生院治疗,不幸死亡,死者家属向院方讨说法,在法律援助人员的调解下,由院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17万元给死者家属。
4月14日,患者杨瑜(殁年7岁)因感冒在东观中心卫生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患者不幸死亡。平时活拨乱跳的杨某因一个小小的感冒去世,对杨某父母及亲属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杨某的母亲因失子之痛在卫生院多次晕厥,事件发生后,杨某父亲聚集亲属40多人在东观卫生院门口向院方讨要死因说法。因其家属把医院门口堵死了致使医院无法正常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4月15日10时左右,区大调解中心函请区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参与该案的调处工作。接到函后,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和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区司法局特指派有多次处理医疗纠纷经验的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与本案的调处工作。援助工作人员达到现场后,耐心地听取了双方的陈述。援助工作人员在尽量平息死者家属情绪,同时结合双方当事人对事件经过的讲述与《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医疗纠纷责任的划分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尽量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依据处理该事件。
随着援助工作人员不懈的努力,双方矛盾得到了有效缓和。而随着调解的深入,双方就是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上存在分歧,死者父母认为那么小的孩子现在不但夭折了还要对尸体进行解剖,用农村的说法就是死无全尸。死者父母和爷爷奶奶死活不答应院方的请求,调处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后经援助工作人员5个多小时不停于的在死者与院方之间协调,死者方和院方都作出让步并采纳援助工作人员提出的一次性处理意见:由院方给予死者方一次性经济补偿17万元给死者家属,死者方就该事件不再起诉、上访并把尸体立即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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