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固镇县仲兴乡沱南村的张先生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他为了给父亲办丧事,在沱河街道一批发店购买了50箱“国盛啤酒”,可很多人喝了都不舒服,头疼、腹泻。
据张先生介绍,啤酒是从汪春雷批发店买的,5月28日先买了一批共30箱,用在流水席的吃请上,可吃饭的很多人之后反映,酒喝得人头疼、拉肚子,有人甚至一夜起了5次。于是他让批发店再送了一批20箱啤酒。可打开后发现,有的啤酒瓶内存在杂质。
“这是啤酒质量有问题啊,剩了十几箱都不敢喝了。”张先生告诉记者,经固镇县12315调解,批发店老板等人表示可不收取酒钱,并补偿800元。但他拒绝了,认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人必须受到处罚。目前,他已妥善保存了剩余的啤酒留作维权证据。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批发店老板汪春雷。他表示情况并非如此,仅是一瓶啤酒内有沉淀,疑似刷瓶没有刷干净。“很多人喝出问题,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我们这边无法确认。”汪春雷说,50箱啤酒均自正规渠道进货,啤酒是固镇国盛啤酒厂出产的。随后记者致电固镇国盛啤酒厂,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暂不知此事。
而据介入处理此事的固镇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负责人介绍,他们在现场调处中,发现有问题的啤酒只有一瓶,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可获10倍赔偿。
“如果认为啤酒整体有问题,我们建议消费者提请质量鉴定。”该负责人介绍,啤酒大多被喝掉了,没有留下直接证据,而同时,即使饮者出现了不适,也无法断定酒就是直接原因,因为当时还吃了饭菜。另外,该负责人表示,一旦涉及索赔问题,消费者还需提供治疗、住院的病历、票据等,以便核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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