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少女月经不调 医院打促排卵药险致其身亡

发布于 2013/06/18 15:22

来穗打工的潮汕少女阿英才刚满十八岁,在某民营医院咨询月经不调时竟被打了促排卵药,事后引起严重并发症。阿英被紧急转入广东武警医院抢救,总算捡回一条命。

阿英男友彭先生17日向记者讲起此事,仍气愤难平。据介绍,阿英今年2月才满18岁,5月中曾到广州天河区濂泉路上某民营医院看月经不调,稀里 糊涂打了几针、也拿了些药。彭先生说,“5月22日晚,女友突然说很不舒服,路都走不了,我吓得要死赶紧打车送她到武警广东总队医院”。

据武警医院孔欣主任说,“看到患者病例时也吓了一跳,这个姑娘只有十八岁此前却接受过促排卵治疗。检查发现患者腹腔、胸腔有大量积水,正常女性 卵巢只有鸽子蛋大小,患者两侧卵巢肿得像两串大葡萄。阿英显然发生‘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也就是促排卵药引发了严重的并发症”。

患者立即作了穿刺引流,在ICU期间每天引流出的腹水、胸水多达1000-2000毫升左右。经过抢救,阿英虽脱离了危险,但更让医生头疼的是,其后的检查发现患者居然怀孕了,这对于患者病情来说无疑雪上加霜,而且孩子健康根本不可能有保障,阿英无奈只能选择早期人流。

孔欣主任指出,不孕症患者诊治前,医生必须先检查患者3证:身份证、生育证、结婚证,并进行复印、保存,患者还要签字保证证件信息的真实。促 排卵药物使用也需要有一定指征前提,如,符合不孕症界定、医学检查确定问题所在,才能选择合适的干预手段。而阿英不符合任何使用促排卵药指征。

实际上,阿英此前在民营医院用药时,既没有提供、查验相关证件,也没有进行过相关病理检查。

专家提醒,虽然现在不育人群增加,也不可盲目求医,如确需医疗帮助,应注意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资质,不孕症患者可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官方网站 上查询您所选择的医疗机构是否是具有国家准入资质。在正常生育年龄、夫妻同居一年以上而又不怀孕的,可找医生检查、评估生育能力,而后才决定是否需要药物 或手术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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