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针美容差点破相 消费者多次索赔遭拒绝

发布于 2013/08/22 10:49


“微针”美容是当下流行的一种美容方法,受到不少爱美者的青睐。徐州27岁的小蕊(化名)在美容院接受“微针”治疗后,却出现了严重过敏,两颊长出了一片片红疹差点毁容。索赔遭拒后,小蕊无奈求助晨报。

微针美容祛疤脸肿一圈

年轻靓丽的小蕊是一名商场营业员,容貌姣好,只是经常为脸上因长痘留下的痘疤而苦恼。“爱美是女孩的天性,我特别想把痘疤祛掉。”小蕊告诉记者,7月11日,她在金地商都附近的一家美容院看到有“微针”美容项目,可以祛除疤痕。

小蕊十分动心,当即缴3000元购买了5次“微针”美容项目。7月12日和7月23日,小蕊接受了两次“微针”美容,并无不良反应。8月7日第三次美容后,她感到脸部不适、略有红肿。“当时美容师解释说这是正常现象不用担心,我就没有太在意。”小蕊说,8月8日她发现额头、两颊长出了一片片红疹,“整个脸肿了一圈,红肿的皮肤颜色好像被烫伤一样,有的地方还流出脓液……”小蕊连忙找到美容师陪同自己去医院就诊。经检查,小蕊被诊断为严重过敏,并服用药物治疗。

原本是想变得更漂亮,如今却惨遭“毁容”,这对她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我这么爱漂亮的人,弄成这副样子,连镜子都不敢照,更不愿意出门,可我的工作又对外表有一定要求,所以这段时间根本没法上班。”小蕊说,从8月8日起她就向单位请了假,但因为请假时间过长,多次挨训。

赔偿意见不一致求助晨报

小蕊几次要求美容师全额退款,同时赔付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美容师口头承认操作时力度过大,但认为前两次“微针”美容后并未出现异常,将过敏归结为小蕊自身原因,不愿意退款及赔偿。

双方关于退款事宜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小蕊无奈之下求助晨报。19日晚,记者和小蕊前往美容院。经过协调,美容师答应全额退款并赔偿误工费,共计4500元,并签订书面协议,承诺带小蕊去医院接受治疗,直至皮肤恢复正常。

8月20日,小蕊再次联系记者,表示美容师对带她去医院接受治疗支付费用一事反悔,她已向鼓楼区卫生部门进行反映。

鼓楼区卫生监督所接到投诉后,到该美容院进行现场查看。检查发现,该美容院具有生活美容资质的卫生许可证。不过,至于“微针”治疗是否属于医疗美容行为、该美容院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活动,检查人员表示还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如双方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记者就小蕊的情况咨询了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律师,张律师表示,这个案例要区分两种情况进行考虑。

第一种,如果该医疗美容机构未对医疗美容项目进行登记备案,而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对其登记备案的美容项目医疗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二种,如果该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项目经过备案手续,医师也有相应资质且不存在虚假宣传。造成患者脸部肿痛引起的原因是操作不当或者违规操作引发的损害,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可以要求该医疗美容机构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张律师建议,对于上述两种情形,消费者均可先与医疗美容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起诉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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