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当地一名孕妇曾某因疑似狂犬病发作身亡。2月8日,省疾控中心出具报告,证实曾某系狂犬病发身亡。这是8年以来,当地第三名因为狂犬病身亡的市民。随即,当地根据有关规定,对疫情发生地3公里以内的犬只,开始进行捕杀。这一行动引起广泛争议,不少网友认为,因为一只患病犬只,就捕杀掉其他大量犬只,有捕杀过度、滥杀过度之嫌。当地负责人表示“从人的安全考虑,必须有所行动”。
孕妇被宠物狗所伤 半年后病发
东坡区修文镇党委书记张启红介绍,今年1月,该镇市民曾某,因疑似狂犬病,被送往眉山市中医院治疗。期间,据曾某讲述,她在2016年7月左右,被自己家养的哈士奇所伤,部位在右手拇指上,伤口并不大。由于曾给这只狗注射过疫苗,曾某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有再为自己注射疫苗。
在这之后,曾某的狗,还抓伤过另一名市民,但该市民无恙。
“曾某是一名牙医,卫校毕业,当时家里人也听从了她的建议,没有告诉其他人,也没有强行带她去注射狂犬病疫苗。”张启红说,后来曾某怀孕,更不愿意注射疫苗。今年1月,曾某突然发病,送往当地医院两天后,送往华西医院,不治身亡。
2月8日,四川省疾控中心出具报告,证实曾某系狂犬病发身亡。
8年3人病发 成狂犬病重灾区
被网友争议的捕杀行动,始于2月9日。“拿到报告第二天,就开始在曾某家周围3公里范围内,开始捕杀犬只。”张启红说,当天就捕杀了240只犬只。“10日还有,统计数据还没出来。”
是否捕杀过度,滥杀无辜?张启红说,当地也是严格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下简称《条例》)进行捕杀,并不存在这个问题。
记者查阅《条例》发现,第五条二款写道:发生人、畜狂犬病的城市街道、农村居民点及其附近一至三公里范围内,自发生疫情三年内为狂犬病疫点。第十三条写道:发现狂犬病疫情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建立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机构,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确定疫点和疫区,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捕杀疫点的全部犬只和患狂犬病的其它动物,并将疫情及时通报给毗邻地区。
张启红说,除此之外,当地如此紧张的原因,还与历史有关。“从2008年到今年,8年多时间,我们镇上已经有3人死于狂犬病,是全区的重点防治区域,所以请大家理解,从人的安全考虑,必须有所行动。”
■提醒
被咬后应立即注射疫苗
东坡区畜牧局副局长牟松说,人命关天,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看待捕杀行动。“这几年东坡区发生的狂犬病,都是打了疫苗的狗,咬伤主人后,主人未引起重视发生的。”牟松说,根据世卫组织统计,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大约80%的犬只,可以阻断狂犬病毒,但仍然存在部分犬只患病可能。“乡镇上很多狗都是敞放,活动范围大,可能传染的范围也大。所以在制定《条例》时,才会考虑疫点范围内3公里全面捕杀。”
东坡区疾控中心传防科工作人员介绍,被犬只咬伤、抓伤后,不管伤口大小,应该立即到疾控中心注射疫苗。如果伤口在上半身,最好还要注射免疫球蛋白。“很多狂犬病发者,伤口都很小,以为没事,没有引起重视。”
该工作人员介绍,对孕妇而言,狂犬病疫苗接种并无禁忌,可以放心接种。疫苗生效后,可以有效中和、阻断病毒。“从我们的记录来看,东坡区范围内,注射过狂犬病疫苗的市民,都没有出现发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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