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李先生投诉称,他在京东商城购买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京东称如需修理需要他自费将机器寄回京东,一个月的维修期内,他还要自备备用机使用。“京东商品有质量问题,为啥要我来买单?这样的霸王条款,是不是有损电商的声誉?”
据李先生介绍,这部电话机是他在7月19日购买,品牌是西门子,原价898元,优惠后的价格是598元。“一般的固定电话机,也就是几十元,为了质量有保证,我特意选的是价格较高的那款。我想价格高些,效果好,禁用,也值得。”但是,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电话机邮寄到家后,他就发现听筒有滋啦滋啦的杂音,而且越来越大,乃至有时都听不到对方的声音。
“8月初,我给京东客服打电话,对方承诺一周内派人联系我维修。但是,一周过后,没有任何人理我。我再次找到京东,竟然说要我自己把电话机寄回京东,而且运费要我自己承担。”李先生说,他询问对方,维修期间没有电话用怎么办,京东的客服人员说“维修需要一个月,在此期间,用户要自己准备备用机。”李先生气愤地说,京东这样的霸王条款,让客户实在无法接受,他是京东的忠实客户,每个月都要从网上购买很多货物,这样的售后处理措施,让他对这家电商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本报随即与京东客服取得联系。该公司接待人员称,按照京东的规定,如有质量问题,公司提供免费维修,但是,运费需要由客户承担,“对此,京东在首页上有明确标注。客户虽然在京东上经常购物,但没有返修经历,所以对这一点不太了解。”至于维修期间给客户带来的不便,京东也只能表示抱歉。不过,鉴于客户对该处理方式提出质疑,京东客服会专门上报,专题研究,尽快给客户一个答复。
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此外,该法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卢律师称,如该商品确属质量问题,商家(京东)应无条件给予维修、退换等服务,期间损失也应由京东承担。京东即使在网站上有免责提示,也属“霸王条款”,应归于无效。卢律师特意指出,京东作为知名电商,更应以服务赢得市场,应立即停止设置“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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