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读硕士研究生的盛珍珍,上周收到了4封来自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的私信。
第一封是12月1日的空气质量重度污染预警;在次日的第二封信里,市教委要求在校学生一律停止户外活动;第三封是5日的霾橙色预警,此时的空气质量指数(AQI)达235,为重度污染;这个数字在接下来一天的私信里猛然攀至458。但其实即便不打开这些私信,盛珍珍也能从窗外雾蒙蒙的景象和喉咙的不适中,真切地感知灰霾的降临。
那些令盛珍珍喉咙极其难受的空气,会带来怎样的健康影响?在英国的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上发布的《2010年全球疾病负担评估》提出,2010年空气污染在中国导致许多人过早死亡。美国健康影响研究所历时5年,对全球最大的集成数据库进行分析,完成了这份全球所有主要健康风险的系统分析报告。
另一个令人心惊的数据出自世界银行在2007年发布的《中国环境污染损失》。这份报告称,每年中国因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达1000亿美元,占GDP的5.8%。撰写报告的中外专家联合研究小组,根据中国的特殊国情,创建了一种环境代价模型。
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也曾表示,环境损失占中国GDP的比重可能达到5%至6%。他说,我国每年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包括两类:一类是财产性损失,如企业的污水处理成本、农渔业的收成损失,包括部分生态损失。另一类是健康损失,这类损失计算起来更困难。
“感觉自己像一条污水河里的鱼”
在最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盛珍珍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手机里的空气质量指数应用程序。如果上海的空气质量指数在100以下,她就会继续9个月前养成的夜跑习惯。
以前,盛珍珍一周能跑4次,但最近的一周,“能跑一次就不错了”。12月4日,她在学校的田径场里跑了一个小时,“跑完步一抹脸上全是颗粒物”。
盛珍珍喉咙的痛感也随着灰霾的轻重显著变化着,她感觉最严重的一次是在6日,“喉咙有异物感,偶尔会咳”。“站在教学楼下却看不到楼顶,有些开着门的教室室内都是雾蒙蒙的”。据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6日的空气质量指数局部已超过500,为一周之最。
一直带着传统口罩的盛珍珍赶紧上网订了防PM2.5的专业口罩,“现在淘宝都卖断货了,1号商城的价格每天都在涨,就一晚上的功夫,有一家从10个49元涨到了110元。”
盛珍珍的寝室在4楼,她说她再也不敢站在露天阳台上眺望了。相比于盛珍珍的“惊慌失措”,在北京生活了5年的上班族孟凡业,显得有些“处变不惊”。“以前是数灰霾天,现在是数蓝天。”日复一日的灰霾让孟凡业学会“适应”。
孟凡业也住在4楼,在位于北京东北五环外的家里,被防盗窗分割开的窗外景象让这位精力旺盛的85后小伙子提不起什么兴趣。在灰霾迷城的日子,对面相距30米的红色楼房都会“消失”。他说,偶尔碰到一次蓝天会“大口呼吸”,仿佛“溺水之人浮出水面”。
孟凡业现在口罩不离身。每天早上8:30出门,戴着口罩乘一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公司,开始了一天对着电脑的工作,中午12:00出门吃饭,碍于和同事一起,他会把口罩揣在兜里,“忍受一小时坏空气”。工作之余,他偶尔看看窗外的天,但大多时候都免不了失望——他看到的只是不同程度的灰色而已。下午6:30他戴着口罩下班去吃饭,晚上8:00继续戴着口罩坐一小时的公交车回家。
喜欢运动的他以前每周都会和朋友打一两次篮球,周末时常逛逛公园。但现在他不敢了,“锻炼伤肺,不锻炼伤身”,在灰霾笼罩的日子里,许多热爱室外运动的人都会陷入这样的矛盾中。从前不肯在家里多待一秒的孟凡业现在变得越来越“宅”,以前无聊的时候在外面看风景,现在无聊的时候在家里看电影。上一次打篮球还是在4个月之前,孟凡业明显感觉身体素质不像时常锻炼时的样子了。
去年夏天公司组织体检时,孟凡业的同事里“10个人有8个查出来有慢性咽炎”。他们总是感觉“嗓子里有痰,但又咳不干净”。孟凡业说,那些附着着污染物的颗粒,“伴随每一次呼吸,到你的肺里,进入你的身体,你会感觉自己像一条污水河里的鱼。”
老家在青岛的孟凡业曾想过要辞职,离开北京。“我想好好活着,就这么简单。”他顿了顿说,“土地、空气、水、食物这是最基本的,工作只是谋生手段。”按照孟凡业的计划,如果30岁之后事业能小有所成就换一个理想的城市;如果不行就回老家。
空气污染的健康代价
在辞职这件事上,钟峪做得更彻底。她目前是一家环保组织里PM2.5项目的志愿者。因为北京灰霾弥漫,她放弃工作回到了云南老家,成为一名自由职业者。
钟峪更为人所知的“事迹”是在2012年北京国际马拉松赛时,戴上“机器肺”(PM2.5个体采样器),用6个多小时跑完42公里,随后将样本送去检测。钟峪说,她这样做就是想看看,一个普通市民一天会吸进多少PM2.5。
检测的结果很让人无奈:马拉松当天,钟峪呼吸的空气中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152.7微克,超过国家标准近五倍。钟峪说,坏空气比伤身更严重的是伤心。在今年1月份的“灰霾事件”中,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经济研究所教授张世秋和他的团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灰霾除了增加了人们患病的风险和加重交通负担以外,也影响了人们的心情,甚至诱发心理疾病。
一直致力于环境流行病学研究的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阚海东表示,目前已经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空气污染会加重心脑血管和呼吸系统的疾病。而此前被热议的“空气污染导致生殖系统危害”,根据美国环保署综合评价的结果,只能说两者有相关性,要证明因果关系还需要更多的研究。
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建生表示,单纯从机理上来讲,颗粒物上附着的有机物、重金属等随着呼吸进入体内,会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内分泌系统。
大量的流行病学研究已证实细颗粒物污染与居民死亡率和发病率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以今年1月的灰霾事件为例,全国27个城市都有因灰霾导致医院门/急诊人数激增的报道,看病人数增加比例从10%到150%不等,并且就诊人群主要为儿童和老人。
在因灰霾而生病的案例中,一类是高浓度污染物造成相对敏感人群的急性症状或疾病;另一类是导致呼吸道和心脑血管慢性病的急性发作。对于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来说,灰霾仿佛拨快了他们生命的时钟。
如果将人们付出的健康成本货币化,那将是一个不容被忽视的体量。张世秋教授团队的调查显示,1月灰霾造成全国交通和健康的直接经济损失保守估计约230亿元,其中损失最大的省市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京津冀区域;灰霾事件中急/门诊的健康终端的经济损失占总直接损失的98%。
阚海东教授介绍,目前估算人类付出的健康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前死亡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另一个是超额就诊带来的医疗费用的额外支出。
“通俗地讲,一是超额就诊引起的包括诊疗费用、药费、缺勤造成的损失,二是由于过早死亡导致的生产力损失。”王建生补充道。
除了健康成本,灰霾还造成了更为直接的经济损失。在张世秋团队的研究中,2013年1月期间因灰霾原因共计发生交通事故965起,造成36人死亡,232人受伤,社会经济损失为2753~7935万元。由于灰霾事件造成的航班直接经济损失为2.7亿元,相当于2010年全国航空业通用航空收入总额的64%。灰霾事件导致高速封路收费损失总额约为1.88亿元。
此前由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潘小川牵头,开展了PM2.5的健康危害和经济损失评估研究。研究的结果从报告的名字中能更直观的感受到——《危险的呼吸》。
导致疾病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以遗传为主的生物学因素;二是涉及经济、行为习惯的社会学因素;第三则是环境因素。“尽管总疾病负担中归因于环境因素的比例只有20%,但在绝对值上仍然非常巨大。”王建生提醒,环境污染健康损害具有影响范围大、危害严重、作用时间持久的特点,而且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像土壤污染,几十年得不到恢复,有些有机物上百年才能降解。”而且环境污染的危害巨大,有致癌、致不孕不育、致出生缺陷的危险。此外,更令人担心的是,环境污染的隐蔽性很强,“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健康是在不知不觉、日积月累中受到侵蚀的,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危害往往10多年以后才能通过人群患病率提高的形式显现出来。”
治理之路在何方
孟凡业还记得,在他初到北京时,正值2008年奥运会,蓝色的天空与全民高涨的奥运热情一样令人振奋。他脑中保存着彼时北京蓝天白云的清晰画面。但这幅图景需要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公开资料显示,为实现奥运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的承诺,中国政府对公共交通、废物处理、绿色植被等20个关键环境领域进行了治理,综合投入高达170亿美元,接近北京市当年财政收入的70%。2008年,北京的蓝天天数从2000年的少于180天增加到274天。
时隔5年,如今的环境治理却面临着研究不足和缺乏政策支持的双重窘境。
阚海东说,“中国的基础性数据不足,无法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空气污染疾病负担研究。因为关于霾的研究是最近一两年才开始的,而基础性数据的采集可能需要10~15年的时间。”
王建生提供的数字也证明了研究之路任重而道远。尽管我国已将PM2.5纳入常规监测范围,但现在仍然无法做到所有监测站点的设备全覆盖。“目前只有163个城市的884个站点能够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发布大气监测结果。”
在王建生看来,系统的治理政策和良好的机制建立更为急迫。“2008年,环保部成立时,在‘三定’方案里并没有将环境健康的管理纳入职能当中。后来在机构设置中,科技标准司下设了‘半个健康处’。”之所以叫“半个处”,王建生解释说,是因为这个“处”负责环境健康管理和气候变化两方面,而负责前者的人事配置只有一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环境健康问题在环保工作中所处的位置。”
据他介绍,在韩国,环保部下设环境健康司,并颁布了《环境与健康法》;美国、日本的环保部门有多个副司局级的单位负责环境健康工作。
王建生强调,环境与健康问题是一项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作,涉及相关部门较多,部门间协作应对必需责、权、利分明。但现状是,2007年刚刚颁布的由18个部委局共同签署的《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面临政策协调的尴尬情景。王建生说,既然叫“国家行动计划”,本应有两个含义:一是要解决各部委职能交叉或空白造成的现有问题无人管、管不好现象,形成统一行动态势;二是要有落实措施,即各部门不仅要在机构“三定”职能内有所作为,而且要在面对环境与健康这一“新问题”时形成配套的协调行动。但是,在这样服务国家全局利益、需要相关部门形成新的配合格局的文件中,相关部门却都是在原有职能内各司其职,缺乏统筹。
在这种环境与健康工作缺乏国家统筹管理和协调机制的情况下,王建生表示,环境与健康工作未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规划,监管机制无法建立,该项工作难以在地方层面推动,实际工作中就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态度消极,甚至抵触的情况。
环境与健康管理虽然涉及面广泛,但发达国家经验证明,明确业务范围后由单一部门负责管理,能保证工作统筹进行。如日本的机构职能划分中明确了由环境省负责公害病的相关科研、损害鉴定和赔偿,这就使各方面力量都能在环境省的统筹管理下完成业务范围和工作目标明晰、经费和人员保障到位的常规任务。
美国、日本的环境与健康方面的信息获取基本不存在跨部门的障碍。例如,美国的卫生与人类服务部与美国环保署之间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又如,《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法案》,要求美国环保署每年将有毒物质排放的数据汇总,形成有毒物质排放情况报告(TRI),向社会公众公开。“实践证明,TRI制度对有害化学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重大化学事故防范方面成效显著。”王建生说。
王建生总结发达国家经验,建议将健康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环保系统的主要工作中去。“美国的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工作机制在美国的环境管理中占据核心地位,通过危害鉴定、暴露评价、剂量-反应关系评价和风险表征判断出环境与健康风险,对污染物和污染地点确定相关管理措施的‘有无’和‘先后’,超过可容许风险的污染物就采用清单管理,超过一定风险的有害废弃物堆放点就列入超级基金项目。”
“我国至今尚没有把建立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赔偿制度明确写进《环境保护法》中,最高法发布的环境侵权司法解释中,没有把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损害明确列入环境侵权范围。另外,我们在四川调研时发现,个别法院由于环境健康相关案件处理的复杂性,甚至采取了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王建生坦言。
但环境侵权的事件却并不在少数。王建生说,我国有1.1亿人的居所周围1公里内有高危的化工厂和重金属企业等,“相当于1.1亿人生活在定时炸弹周围,这暴露出了城市规划不合理、环评问题有缺陷等现象。”而一旦因环境侵权发生纠纷,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老百姓很可能投诉无门。
法律的缺失也助长了违规企业的侥幸心理,它们不惜以环境为代价换来产值的增长。王建生说,企业在处理1吨废水时,所需要的成本是6元,而不加处理的排放,罚款是每吨1元。当违法成本很低时,企业往往铤而走险。
“一个写有健康损害赔偿的完善的法律框架就像一把尚方宝剑,”王建生说,“指向那些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利益团体。” 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除了可以起到事后惩治作用以外,更重要的是可以迫使企业为了避免出现因健康问题导致的巨额赔偿,而更加主动地治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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