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该局组织对成都、内江、资阳、西昌、康定、雅安等地流通领域销售的家用燃气灶等进行了质量监测,抽检结果显示,家用燃气灶质量合格率较低,问题较多。
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抽检的60个批次家用燃气灶具中,有32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负荷偏差、一般结构序20(即无熄火保护装置)、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零部件结构(即熄火保护装置失效)、热效率等。其中,有25批次样品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项目不合格,标准中规定燃烧时烟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应小于等于0.05%。“人体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会对身体造成危害,有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甚至死亡。”该负责人称,造成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生产单位对产品结构、配件设计匹配不合理,造成燃烧不充分,或厂家直接购买配件组装,无相应的实验、检测手段,还有就是因各地气源差异,到销售地后未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导致一氧化碳超标。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燃气灶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时应注意核对燃气种类,看下是否与家庭使用的气种一致,不同燃气种类的家用燃气灶是不能互换使用的。同时还应该查看有无熄火保护装置,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做现场试验,用水浇灭或用风吹熄火苗,如果一分钟内不能自动切断燃气的,熄火保护装置可能已经失效。另外,一定购买正规渠道销售、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和说明书上有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识和编号,由专业人员正确安装,不要自行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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