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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试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提高医疗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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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13日审议通过的《海口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将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切入点,彻底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方案》明确,海口将彻底取消公立医院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原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加成比例,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给予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费价格后,海口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合)人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的增加部分,在得到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批准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范围,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增加就医患者费用负担。

与此同时,海口还将把次均费用增加、平均住院日以及药占比等指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组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过快病种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落实控制抗菌药物使用责任制,坚决遏制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诊疗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等。

改革将首先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在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等另外4家市属公立医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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