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穷游者”钻空子
发布于 2018/03/20 13:20 生命时报
发布于 2018/03/20 13:20 生命时报
公共救助资源的使用与分配,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借助公共资源、公共力量救人于危难,用得好则是保障老百姓的一道安全网,用不好则沦为他人谋私利的工具,关乎社会安定与公平。
最近,“穷游者”孙永的行为就引发人们关于公共救助资源的深思。孙永求助后被送到救助站,工作人员登记时发现,他在全国一共被救助过234次,主要原因是游玩把钱花光后无计可施。实际上,此类行为不在少数,一旦钱财耗尽、出了事故、闯了禁区,往往需要动用大量公共资源才能得到妥善救助。这不仅给自身带来风险,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也给社会增加负担。
救助资源冠以“公共”二字,意味着要为大家所用、为公众服务。出门在外,遇到急难险重之事,求助于公共服务部门、救援组织等,本就无可厚非。但求救分情景、救助有差别,决不能“一刀切”。一方面,因为不可抗因素动用公共救助资源,如自然灾害等,求救与被救都理所应当。另一方面,基于个人不良动机而引致的困境,如不遵守规则闯景区、故意占便宜等,相关部门虽然也应该予以救助,但不能“一助了之”,被救助者是否需要承担相应后果、是否要为自己不良行为买单,更值得探讨。换句话说,公共资源何其宝贵,应该实现效用最大化,那些恶意的占用、浪费,都该为之付出代价。
还应该看到,个人道德责任感与文明素养的提升,也极为关键。尽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可支配的公共资源越来越多,救助手段也越来越全面,但任何人不能把占用这些资源视为当然。如果个人没有道德感、责任意识和文明素养,那么再多的公共资源都会被消耗殆尽;如果个人只顾自身的便利而不管公共利益,那么“公地悲剧”就无法避免。可见,站在“公共”的立场上,无论是资源的使用分配还是个人的言行举止,都应该用现代文明的尺度来衡量。
更重要的是,公共救助资源不仅是人财物的概念,而且是一套社会救助制度。之所以有人敢胡乱占有并动用公共救助资源,一方面在于救助机制存在漏洞,另一方面是违规违法的成本低、惩戒的力度小引起的。一名“穷游者”孙永也好,无数个只身犯险的人也罢,他们何尝不是在警示完善救助机制的急迫性?何尝不是在呼唤公共救助资源使用的规范性建设?何尝不是在呼吁依法加强对相关行为的治理?如此,只有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补上短板、规范建设、依法管理,才能让居心不良者无空可钻。
有学者指出,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是国民的现代化。今天,当我们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时,每个人都是不可缺少的一分子,只有真正做到“人人相善其群”、涵养公共意识,才能实现“人立而后凡事举”。那么,对待提升我们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公共资源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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