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亟待依法严管

发布于 2018/07/10 11:32 生命时报

最近,“甘肃庆阳女孩跳楼事件”引发广泛热议。围观者直播该事件,甚至配上“要跳赶紧跳”的标题。看客的麻木不仁,视频平台的任意放纵,引起了大家的愤怒。事件的后果让人痛心,原因虽然复杂,但不能忽视围观者的现场直播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目前,现场起哄的人被行政拘留,那些违规发布视频和不当言论者也被永久封号。可是,在流量时代,如何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如何遏止视频直播平台的恶意行为,如何严格监管视频平台,都值得深入思考。应该看到,这只是网络直播乱象的一个侧面,即放大社会戾气、误导价值导向。纵观这几年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直播作为“风口”之一,虽然拓宽了人们互联网生活的边界,也滋生了不少问题:刺激“荷尔蒙经济”,淫秽色情内容时有出现;无视隐私保护,公共场合和公共生活在当事人不知情前提下被曝光;传递不正“三观”,尤其出于拼流量、博眼球的动机,各种奇葩直播涌现,或拜金,或炫富,或游走在法律与伦理边缘……可以说,仍在发展中的网络直播,并没有完全在健康、合法的轨道上运行,这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网络直播不能再“任性”,更严格的监管势在必行。实际上,伴随着直播乱象,监管一直在路上。从国内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到出台《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违规网络直播平台负责人被约谈,到有关部门公布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手段不断更新。可以说,网络直播监管效果明显,同时因网络直播井喷式发展、动态化涌现,一些监管办法还存在滞后、松软等问题,一些漏洞也有待补上。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管必须既要长出法律的“牙齿”,又要拿出不留死角、不容妥协的“狠劲”,让违规逾矩者无处藏身、无路可走。不可否认,网络直播进入了监管时代,也必然要走向法治时代。打开摄像头就能赚钱、打开麦克风就想说话、打开手机就想随意曝光的做法,不仅行不通,而且不注重后果、不遵守法律,一定会受到应有制裁。监管发力,既要自律也要他律,正如专家所言,“网络自律也是自保”,强化监管又何尝不是对行业的另一种“厚爱”?

当我们全面步入网络空间治理阶段,只有采取比以前更为严格的措施,除去害群之马,才能还网络直播一个健康、干净的生态。问题意味着机遇,只有把既有问题解决了,才能获得发展的新空间,网络直播同样如此。有关部门在监管上要再严一些、在方法上再多一些,让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移动互联生活真正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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