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需通过血压监测、尿常规、血液检查、超声检查、胎心监护、眼底检查等6项检查明确病情。
1、血压监测
动态血压监测是诊断妊娠高血压的基础手段,需间隔4小时重复测量两次收缩压超过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90毫米汞柱。孕妇需保持静坐5分钟后测量,避免情绪激动或运动后立即检测。家庭自测血压时建议使用经过认证的上臂式电子血压计,记录早晚数据供医生参考。
2、尿常规
通过检测尿蛋白含量判断肾脏受损程度,尿蛋白定性试验阳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超过300毫克提示子痫前期风险。留取晨起中段尿可提高准确性,严重者可能出现管型尿或血尿。尿蛋白与血压升高程度呈正相关,需每周复查直至分娩。
3、血液检查
血常规关注血小板计数减少和血红蛋白浓度变化,肝功能检查重点观察转氨酶升高情况,肾功能需监测肌酐和尿酸水平。凝血功能异常可能表现为D-二聚体升高,严重者会出现溶血指标异常。这些指标可反映全身器官受累程度,指导临床分型与治疗。
4、超声检查
产科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测量脐动脉血流阻力指数可预测胎盘功能。重点监测羊水指数、胎儿体重及脐带血流状况,严重妊娠高血压可能出现胎儿生长受限。必要时进行多普勒超声检查子宫动脉血流,预测病情进展风险。
5、胎心监护
通过胎心电子监护观察胎儿心率基线变异及宫缩应激反应,异常胎心图形提示胎儿宫内窘迫。孕32周后每周至少进行1次无应激试验,异常者需增加监护频率。宫缩负荷试验可评估胎盘储备功能,但重度妊娠高血压患者禁用催产素激惹试验。
6、眼底检查
直接检眼镜观察视网膜动脉痉挛、渗出或出血等改变,反映全身小动脉病变程度。视盘水肿提示颅内压增高风险,需警惕子痫发作。妊娠高血压患者出现视力模糊或闪光感时,需立即进行眼底检查评估病情严重度。
确诊妊娠高血压后应保持低盐饮食,每日钠摄入控制在3-5克,适当增加优质蛋白摄入。保证每日8小时睡眠且尽量左侧卧位,避免长时间站立或剧烈活动。每周测量体重增长不超过0.5公斤,定期复查血尿指标。出现持续性头痛、视物模糊或上腹痛等预警症状时需立即就医,必要时住院治疗预防子痫发生。根据病情程度选择口服拉贝洛尔片或静脉用硫酸镁注射液等药物,所有治疗需在产科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