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在严密监护和充分评估下可以尝试顺产,但需严格遵循个体化医疗决策。高危妊娠可能由妊娠期高血压、前置胎盘、胎位异常、多胎妊娠、妊娠合并心脏病等因素引起,顺产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产前评估、产程监测、应急准备及产后护理等环节。
高危妊娠孕妇顺产需满足胎儿状况良好、产道条件适宜、无绝对剖宫产指征等前提。产前需通过胎心监护、超声检查、血液化验等手段全面评估母婴安全,由产科医生结合宫颈成熟度、骨盆测量数据等制定分娩计划。妊娠期高血压患者需控制血压稳定在安全范围,前置胎盘孕妇需排除大出血风险,胎位异常者需评估矫正可能性。产程中需持续监测胎心变化、宫缩强度及产妇生命体征,配备紧急剖宫产手术团队待命,预防产后出血、胎儿窘迫等并发症。
存在严重母体并发症如重度子痫前期、完全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情况时禁止经阴道分娩。心脏病孕妇心功能Ⅲ-Ⅳ级、多胎妊娠第一胎为非头位、骨盆明显狭窄等情形需选择剖宫产。艾滋病病毒载量过高、活动性生殖器疱疹发作期等感染性疾病也可能成为顺产禁忌证。这类情况强行顺产可能导致子宫破裂、新生儿窒息、产褥感染等严重后果。
高危妊娠产妇产后需转入高危病房观察24-48小时,监测血压、宫缩及出血量。建议提前准备缩宫素注射液、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等宫缩剂预防产后出血,新生儿科医生需在场处理可能的窒息情况。哺乳期需根据并发症类型调整用药,如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仍需监测血糖,子痫前期患者需持续降压治疗。产后42天应进行系统复查,评估盆底功能恢复情况,指导后续避孕及再孕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