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山东省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推出了一律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一批优待政策,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分国籍地域同享优待
预计今后15年,我国将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特别是山东省,是全国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2000万的省份。2019年底全省老年人口已达2325.21万,老龄化率23.09%。到2035年预计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30%,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在这种情况下,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以推进。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加大老年人优待力度。努力拓展老年人参与社会渠道,推动全省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更多老年人选择外出旅行或旅居生活,但在出行过程中。存在着省与省之间、省内市与市之间老年优待政策不统一、证件不互认等问题。给老年人带来了不便。
针对这些问题,近日,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740多万老年人将受惠
《通知》明确提出,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将于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据介绍,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范围。实现老年人优待“全员化”,这一政策的实施,较现行优待政策规定的年龄降低了5岁。仅我省享受该项政策的常住老年人就增加了740多万。
上述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市、县(市、区)也将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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