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河南南阳桐柏县刘先生反映,两天前,2月6日,他在县中医院当保洁的66岁的父亲,被医院一管理人员殴打,导致胸骨骨折,肋骨断了4根,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据刘先生介绍,他父亲刘大爷今年已经66岁了。2月6日上午9点左右,医院的领导要求刘大爷与两名保安一同去抬一块钢板。三个人到现场一看,钢板又大又重,三个人的年龄都比较大了,体力不济,要想抬起来十分吃力。三个人尝试搬起来,结果没有搬动。随后,他们的领导开始骂人,骂得很难听。另外两个保安表示去找车拉。领导看到他们三个不抬后,对刘大爷先是打耳光,后用拳头击打脑部,最后将刘大爷踹到在地并拳打脚踢。中途刘大爷试图起身跑开,那位领导追上来继续殴打。
桐柏县第三医院开具的入院记录上显示,刘大爷主诉被他人殴打后身体多处出现疼痛,时间长达6小时。初步诊断为,刘大爷身体胸腹部闭合性损伤,胸骨柄骨折,右侧1根肋骨断裂,左侧3根肋骨断裂,头面部均有外伤等。
据目击者称,打人者是医院的“刘科长”,等他走到近处时,发现刘大爷躺在地上,打人者在其上面,刘大爷是否被拳头殴打他不清楚,“只知道是用手扇,扇嘴扇脸”。
刘先生表示,目前,父亲正在医院接受治疗,需要安排手术,将断掉的骨头固定。刘先生还称,父亲被打入院后,打人者从未出面解决此事。医院提议经公处理,目前已经报警,让警方处理此事。与此同时,医院也在配合做伤情鉴定。据悉,打人者在事发后仍正常上下班,刘先生希望警方尽快对其采取措施。
有记者了解到,殴打老人的是桐柏县中医院后勤科科长刘某,被打老人为桐柏县中医院保洁员刘某华。
2月9日,记者联系到桐柏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王诗庆。
王诗庆表示,事件发生后,桐柏县卫健委8日晚上连夜召开班子会,9日上午,由县卫健委医政、医管、监督、纪检、人事等组成的调查组已经进驻县中医院。
记者询问6日发生的打人事件为何9日才进驻调查,王诗庆称:“以前不知道,他是私立医院,昨天晚上10点钟得到信的,我们11点钟就连夜召开党委会研究,今天上午就过去调查了。”“公安也立案了,正在调查,该是谁的责任就处理谁,该违反啥了就按规定处理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钟梦雅律师表示,从民事责任责任角度,医院领导首先要对老人承担民事责任,对医药费等要赔偿。从刑事责任角度,须等伤情鉴定结果,根据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认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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