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的基本知识
发布于 2011-08-11 16:52
发布于 2011-08-11 16:52
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这与医学上必然地早产不同,医学上早产的是指胎儿要尽可能快的分娩以保护母亲和胎儿。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早产的基本知识。
造成早产的原因有:
1、在妊娠的第四至六个月期间出现阴道流血
2、泌尿系感染或生殖系统感染,包括阴道感染
3、年龄小于18岁
4、孕妇的体重身指数较小
5、怀孕期间吸烟
6、频繁的子宫收缩
医学上地必然的早产
4个早产孕妇中就会有1个是医学上必然发生的,这种现象多是由危险的孕期合并症诱导发生。这些叫做有指征的早产。一个有指征的早产,最常见的医学危险因素,由高到低排列为:
1、先兆子痫
2、胎儿不良应激
3、胎儿发育不良(宫内生长受限)可降低胎儿的健康存活率
4、胎盘早期分离,指胎盘从子宫壁分离过早。
由此可以看出,早产跟孕妈妈的个人情况有关,但是有些早产是可以人为避免的,怀孕的准妈妈们需要多加注意了,避免早产就是避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