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感染内科
肺结核未及时治疗可能引发全身多系统损害,治疗方法包括抗结核药物和手术干预。疾病可能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常伴随咳嗽、咯血等症状。
1、肺部损伤:
未经治疗的肺结核会导致肺部组织持续性破坏,形成空洞性病变。典型症状包括持续咳嗽超过3周、痰中带血或大量咯血。肺功能进行性下降可能引发慢性呼吸衰竭,需长期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一线抗结核药物控制病情。
2、播散感染:
结核杆菌可能通过血液或淋巴系统扩散至其他器官,引发粟粒性肺结核或结核性脑膜炎。患者可出现高热、头痛、意识障碍等症状。这种情况需联合使用乙胺丁醇、链霉素等二线药物,必要时需行病灶清除手术。
3、骨关节病变:
脊柱结核是常见并发症,表现为背部疼痛、活动受限,严重者出现截瘫。椎体破坏可能导致驼背畸形,需采用病灶刮除术联合植骨固定。约20%患者会并发髋关节或膝关节结核,导致关节强直。
4、泌尿系统感染:
肾结核可导致输尿管狭窄、膀胱挛缩,出现尿频尿急、血尿等症状。晚期可能引发肾功能不全,需通过肾部分切除术或输尿管重建术治疗。男性患者可能并发附睾结核,影响生殖功能。
5、心血管并发症:
结核性心包炎可发展为缩窄性心包炎,出现呼吸困难、下肢水肿等心功能不全表现。心肌结核虽罕见但致死率高,需紧急行心包剥离术。长期未治疗者可能因肺动脉高压导致肺源性心脏病。
肺结核患者应保证高蛋白饮食如鸡蛋牛奶,适量进行有氧运动如散步。居家护理需注意隔离消毒,定期复查胸部X线。出现持续发热、体重骤降等症状应立即就医,耐药结核需采用贝达喹啉、德拉马尼等新型药物。未规范治疗者5年死亡率超过50%,早期全程治疗可使治愈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