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宫颈癌还能生孩子吗

邵彬 副主任医师

邵彬副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乳腺肿瘤内科

宫颈癌患者生育需根据分期和治疗方案综合评估,早期患者可通过保留生育功能手术实现生育,中晚期患者需优先治疗癌症。

1、早期患者:

IA1期无淋巴脉管浸润者可行宫颈锥切术,保留子宫体;IA2-IB2期可选择根治性宫颈切除术,切除宫颈及部分阴道但保留子宫体。术后需密切随访,妊娠建议在治疗后6-12个月进行,分娩需选择剖宫产。

2、局部晚期:

IB3-IIA2期患者需同步放化疗,放疗会导致卵巢功能衰竭。若需保留生育能力,治疗前可进行卵巢移位术或冻存卵子/胚胎。此类患者治疗后自然妊娠概率极低,需借助辅助生殖技术。

3、晚期患者:

IIB-IVA期患者以延长生存期为目标,标准治疗为放化疗联合免疫治疗。癌症治愈后通过代孕或领养实现育儿需求,直接妊娠可能增加肿瘤复发风险。

4、复发患者:

盆腔复发者需行盆腔廓清术,彻底切除生殖器官;远处转移者采用系统治疗。两类情况均无法保留生育功能,建议治疗前完成生育力保存。

5、妊娠合并:

孕早期发现宫颈癌建议终止妊娠;孕中期可延迟治疗至胎儿存活;孕晚期可先行剖宫产再治疗。治疗方案需由妇科肿瘤、产科、新生儿科多学科团队制定。

宫颈癌患者生育决策需平衡肿瘤治疗效果与生育需求。治疗前应咨询生殖医学专家,评估卵巢储备功能,可选择卵母细胞冷冻、胚胎冷冻或卵巢组织冷冻等生育力保存技术。治疗后妊娠属于高危妊娠,需加强产前检查,推荐补充叶酸、钙剂及铁剂,避免阴道分娩。哺乳期需警惕肿瘤复发,定期进行妇科检查、肿瘤标志物检测及影像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