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小娟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皮肤科
带状疱疹通常在皮疹完全结痂、疼痛明显缓解且无新发皮损时考虑停药。停药时机需结合皮损愈合程度、疼痛控制情况、免疫状态及并发症风险综合评估。
皮损完全结痂是停药的重要指标。带状疱疹初期表现为红斑、丘疹,48小时内进展为簇集性水疱,7-10天后水疱干涸结痂。若仍有渗出性皮损或未完全结痂,需继续抗病毒治疗以防继发感染。
神经痛程度直接影响停药决策。急性期疼痛评分应降至3分以下视觉模拟评分法,若存在持续性灼痛、刺痛或触诱发痛,需延长神经营养药物使用时间,如加巴喷丁、普瑞巴林等。
免疫功能低下者需延长疗程。糖尿病、HIV感染者或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抗病毒药物需使用10-14天,必要时联合静脉给药。停药前需复查淋巴细胞亚群等免疫指标。
合并眼部或耳部疱疹时需谨慎停药。眼带状疱疹患者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维持用药至角膜荧光染色阴性;耳带状疱疹伴面瘫者需神经科评估后调整方案。
标准抗病毒疗程为7天。阿昔洛韦、伐昔洛韦等药物需足疗程使用,过早停药可能导致病毒复制反弹。若用药5天后症状无改善,需考虑耐药可能并更换药物。
带状疱疹恢复期需保持皮损清洁干燥,避免抓挠导致继发感染。饮食宜选择富含赖氨酸的鱼类、豆制品,限制精氨酸含量高的坚果巧克力。疼痛缓解后可进行温和的关节活动度训练,如太极拳、八段锦等低强度运动促进神经修复。睡眠时采用健侧卧位减少患处压迫,穿着宽松棉质衣物减少摩擦刺激。若停药后出现发热、皮损复发或头痛呕吐等症状需立即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