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贤主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耳鼻喉科
药物性耳聋是指因使用某些药物导致的内耳或听神经损伤引起的听力下降或丧失。主要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利尿剂、抗肿瘤药物、解热镇痛药、抗疟药等药物可能引起。药物性耳聋通常表现为耳鸣、听力减退、眩晕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永久性听力丧失。
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耳毒性,可能损害内耳毛细胞。这类药物引起的耳聋多为双侧对称性,早期可能出现耳鸣、耳闷胀感,后期可发展为不可逆的听力丧失。使用此类药物时需严格监测听力变化,出现异常应及时停药。
呋塞米、布美他尼等袢利尿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引起暂时性或永久性听力损害。这类药物可能通过改变内耳电解质平衡或直接毒性作用损伤耳蜗功能。用药期间需注意控制剂量,避免与其他耳毒性药物联用。
顺铂、卡铂等铂类化疗药物具有明显耳毒性,可导致高频听力下降。耳毒性程度与药物累积剂量相关,儿童患者更易发生。使用这类药物时应定期进行听力检查,必要时调整治疗方案。
长期大剂量使用阿司匹林可能引起可逆性听力下降和耳鸣。水杨酸盐类药物可能通过影响内耳微循环或直接毒性作用导致听力损害。停药后听力多能恢复,但需避免长期超量使用。
奎宁、氯喹等抗疟药物可能引起耳鸣、听力下降等耳毒性反应。这类药物可能通过影响内耳血管或直接损伤听觉神经导致听力障碍。用药期间出现听力异常应及时就医评估。
预防药物性耳聋需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耳毒性药物使用。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听力,出现耳鸣、耳闷等早期症状应及时就医。高危人群如儿童、老年人、肾功能不全者用药需更加谨慎。日常生活中应避免噪声暴露,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出现听力下降应及时到耳鼻喉科就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