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乐金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心理科
抑郁症患者是否需要长期服药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医生评估决定,部分患者需要持续用药,部分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停。
抑郁症的治疗通常分为急性期、巩固期和维持期三个阶段。急性期治疗以控制症状为主,药物起效需要4-6周时间。症状缓解后进入6-8个月的巩固期,此阶段继续用药可降低复发概率。对于首次发作且症状较轻的患者,医生可能建议完成巩固期治疗后逐步减药。但若患者或存在复发高危因素,如既往多次发作、家族遗传史、共病焦虑障碍等,则需进入维持期治疗,持续用药1-2年甚至更长时间。药物如盐酸氟西汀胶囊、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盐酸舍曲林片等通过调节脑内神经递质水平改善症状,突然停药可能导致撤药反应或症状反弹。
少数病情稳定且社会功能恢复完全的患者,经医生系统评估后可尝试减药。减药过程需严格遵循医嘱,采用渐进式方案,每2-4周减少原剂量的10%-25%,同时配合定期复诊和量表评估。若减药期间出现情绪波动、睡眠障碍等早期复发征兆,需立即恢复原剂量。对于难治性抑郁症或伴有自杀倾向的重度患者,通常建议长期维持最低有效剂量治疗。
抑郁症患者应定期复诊评估用药方案,配合心理治疗和社会支持。保持规律作息,每日进行30分钟有氧运动,适量补充富含欧米伽3脂肪酸的深海鱼和坚果,避免酒精和咖啡因摄入。家属需密切观察患者情绪变化,出现持续两周以上的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等症状时及时陪同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