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华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风湿免疫科
有机磷农药中毒可通过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解毒药物、对症支持治疗、预防并发症等方式处理。有机磷农药中毒通常由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误服或误食污染食物等原因引起。
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并用塑料袋密封。皮肤接触毒物时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接触部位15分钟以上,避免毒物持续吸收。眼部接触需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至少10分钟。操作者需佩戴防护手套避免二次中毒。
口服中毒者若意识清醒且无禁忌证,可立即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洗胃后注入活性炭悬液吸附残留毒物。昏迷患者需气管插管保护气道后洗胃。导泻可用50%硫酸镁溶液,但禁用油类泻剂以免促进毒物吸收。血液灌流或血液透析适用于重度中毒患者。
阿托品注射液可阻断乙酰胆碱对M受体的作用,需早期足量使用至阿托品化。氯解磷定注射液能复活被抑制的胆碱酯酶,需根据中毒程度调整剂量。长托宁注射液适用于中重度中毒,需与氯解磷定联合使用。用药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心率、瞳孔等生命体征变化。
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纠正酸中毒。地西泮注射液控制抽搐,但需注意呼吸抑制风险。多巴胺注射液用于休克患者升压治疗。心律失常患者可静脉注射利多卡因注射液,严重者需行电复律。
中毒后24-72小时可能出现中间综合征,需持续心电监护。迟发性周围神经病多在中毒后2-4周发生,可予维生素B1注射液营养神经。部分患者会出现中毒性心肌炎,需使用辅酶Q10注射液保护心肌。恢复期应定期检测血胆碱酯酶活性直至正常。
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需绝对卧床休息,恢复期饮食以易消化流质为主,逐步过渡到正常饮食。避免接触含酒精、咖啡因等刺激性物质。中毒后3个月内禁止从事农药相关工作,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和神经肌电图。家属应妥善存放农药并做好标识,儿童活动区域严禁放置农药制剂。出现头晕、多汗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