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怀孕期间一般可以做雾化治疗,但需严格遵医嘱选择安全性明确的药物。
雾化治疗通过局部给药方式降低全身性药物吸收风险,妊娠期合并呼吸道疾病时,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等B类药品在医生评估后可使用。这类药物直接作用于气道黏膜,全身生物利用度低,对胎儿影响较小。治疗前需明确适应症,常见于妊娠合并哮喘急性发作、支气管炎等情况,雾化可快速缓解咳嗽、喘息症状。操作时建议使用口含器而非面罩,减少面部药物沉积,单次雾化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为宜。
禁用含碘制剂、部分抗生素等可能致畸的雾化药物。妊娠早期胚胎敏感阶段应尽量避免非必要雾化,妊娠晚期需警惕药物诱发宫缩风险。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使用潜在风险药物时,医生会权衡治疗收益与风险,必要时进行胎儿监测。雾化后及时漱口可减少药物咽部残留,体位选择半卧位有助于药物肺部沉积。
孕妇出现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就诊,避免自行购买雾化药物。日常保持居室通风湿度,补充足量维生素C有助于增强呼吸道防御能力。雾化治疗期间注意监测胎动变化,出现异常腹痛或阴道流血需立即停止治疗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