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分级主要采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标准,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从无症状到严重活动受限的不同程度。
1、Ⅰ级:日常活动无限制,普通体力活动不引起心悸、呼吸困难或乏力等症状,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尚未影响生活。
2、Ⅱ级:轻度活动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中等强度活动如爬楼梯、快步走时可能出现气促或疲劳,提示心功能轻度受损。
3、Ⅲ级:明显活动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洗漱即可诱发症状,静息时缓解,常伴有水肿、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表现。
4、Ⅳ级:静息状态下仍有心衰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均加重不适,可能合并端坐呼吸、肺水肿等危重表现,需紧急医疗干预。
心功能分级需结合临床检查和医生评估,患者应避免剧烈运动并限制钠盐摄入,定期监测体重及症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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