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第一次孕检建议在停经6-8周进行,具体时间受月经周期规律性、既往妊娠史、是否存在高危因素、早期症状严重程度等影响。
1、月经周期
月经周期规律的孕妇可在停经6周左右首次检查,周期不规律者需结合超声确认孕周。
2、妊娠史
有流产史或宫外孕史的孕妇应提前至5-6周检查,通过血HCG和超声排除异常妊娠。
3、高危因素
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者需在确诊怀孕后立即就诊,评估妊娠风险等级。
4、早期症状
出现剧烈呕吐、腹痛或阴道出血等症状时须即刻就医,可能与先兆流产或宫外孕有关。
孕早期建议避免剧烈运动,每日补充叶酸,出现下腹坠痛或异常分泌物应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