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厌学休学证明咋开
发布于 2025-09-21 14:31
发布于 2025-09-21 14:31
学生因厌学需要开具休学证明时,需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心理科或精神科就诊,经专业医生评估后出具诊断证明,再向学校提交申请。
开具休学证明的核心流程包含医疗诊断和学校审批两个环节。医疗环节需由心理科医生通过面谈、量表评估等方式确认学生存在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达到休学标准后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明确建议休学治疗。学校环节需家长持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及书面申请,按校方规定的程序提交教务处审核,经校领导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部分学校可能要求补充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或指定机构复核。
特殊情况下,若学生因严重情绪障碍无法就医,家长可先联系学校心理咨询室进行初步评估,再通过视频问诊等方式获取医生诊断。对于因校园欺凌等外部因素导致的厌学,还需提供班主任或德育处的情况说明作为辅助材料。休学时长通常为3-12个月,期满前需重新评估是否具备复学条件。
家长在办理过程中应注意保留所有医疗文书原件,提前了解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休学的具体条款。休学期间建议制定系统的心理干预计划,包括定期复诊、家庭治疗、社会功能训练等,避免单纯居家隔离加重社交退缩。若涉及异地就医或特殊教育需求,可向当地教育局咨询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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