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停育可通过药物流产、手术清宫、心理疏导、再次妊娠前评估等方式处理。胚胎停育通常由染色体异常、母体内分泌失调、感染因素、子宫结构异常等原因引起。
1、药物流产孕早期胚胎停育可遵医嘱使用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缩宫素等药物促进妊娠组织排出,适用于妊娠周数较小且无感染征象者,用药后需监测出血情况。
2、手术清宫妊娠周数较大或药物流产不全时需行负压吸引术、钳刮术等手术清除宫腔残留组织,术后需预防性使用头孢曲松钠、甲硝唑等抗生素预防感染。
3、心理疏导胚胎停育可能导致焦虑自责情绪,可通过心理咨询、伴侣支持、正念训练等方式缓解心理压力,必要时短期使用帕罗西汀等抗焦虑药物。
4、妊娠前评估建议再次妊娠前进行染色体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测、TORCH筛查及宫腔镜检查,排除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等病理性因素,针对性补充黄体酮或阿司匹林干预。
流产后建议休养1-3个月,保持会阴清洁并避免剧烈运动,饮食注意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剂,6个月后经医生确认方可再次备孕。